黄之锋遭控违法参加集结罪获新刑4个月 发表时间: 13/04/2021 - 13:50
黄之锋 资料照片 © 网络照片 作者: 小山
目前已经在香港狱中服刑的香港众志前秘书长黄之锋又遭罪加一等,遭判4个月新刑期,此判决因2019年参加未经官方批准的游行及违反禁蒙面法,今天而被香港法庭判刑4个月。
据中央社今天引述香港媒体报道称,控罪指香港众志前秘书长黄之锋于2019年10月5日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期间还使用了可能阻止辨识身分的蒙面物品,违反禁蒙面法;同案被控的还有社运人士古思尧。 案件今天在东区法院审判。法官裁定两人罪成,判决黄之锋入狱4个月,古思尧入狱5个月。 该报道说,除了本案,黄之锋去年12月已因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被法庭判处入狱13个半月,并一直在服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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