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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柱铭等4人缓刑
日期:4/16/2021 来源:网络 作者:网络

9名香港民主派人士反送中8-18案被判监8至18月 李柱铭等4人缓刑 

2021年4月17日 03:14 


李柱铭离开法庭时在车内向传媒和支持者抱拳致意

李柱铭离开法庭时在车内向传媒和支持者抱拳致意 

华盛顿 —  

2019年8月香港反送中运动期间,民阵发起8-18游行被警方禁止,只批准在维园集会。民阵改为“流水式集会”,有份参与的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等9名民主派人士,去年被警方拘捕,控告他们当日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两项罪名,案件星期五判刑。

法官表示,判处监禁是唯一选择,9名被告被判监8至18个月,李柱铭、吴霭仪及何俊仁3名法律界人士缓刑两年;前立法会议员梁耀忠梁耀缓刑一年。前民主党主席杨森对判刑感到匪夷所思,质疑法院配合国安处限制港人游行集会的权利。

众所瞩目的香港反送中运动维园“8-18流水式集会”案,9名被告包括82岁、有“香港民主之父”称号的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72岁的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64岁的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及69岁的副主席何俊仁,以及多名民主派前立法会议员包括73岁的吴霭仪、65岁的梁国雄、66岁的何秀兰、 67岁的梁耀忠、及33岁的区诺轩。

9名民主派判监8至18个月

其中8名被告被控2019年8月18日组织一个未经批准集结,以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两项罪名。梁耀忠被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他与区诺轩在案件开审时认罪。

经过一个半月的审讯,法官胡雅文4月1日判决李柱铭等7名不认罪的被告全部罪名成立;押后到星期五(4月16日)早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求情,同日下午判刑。

法官听取各被告求情后,下午判刑时表示,判处各被告监禁是唯一选择。黎智英、李卓人判监禁12个月、梁国雄18个月、何秀兰8个月、区诺轩10个月,5名被告即时监禁。

李柱铭吴霭仪何俊仁梁耀忠获缓刑

3名法律界人士包括资深大律师李柱铭被判监11个月、大律师吴霭仪及执业律师何俊仁同样被判监12个月,他们获缓刑两年;梁耀忠判监8个月缓刑一年。

大批市民市民在法庭外排队轮候旁听席声援各被告,中午休庭李柱铭离开法庭时,有市民上前跟他握手,高呼支持他的口号,包括“支持李柱铭、多谢你、支持李柱铭、李柱铭加油”等。

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因8-18流水式集会案被判监禁11个月,缓刑两年。 (美国之音/汤惠芸)

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因8-18流水式集会案被判监禁11个月,缓刑两年。 (美国之音/汤惠芸) 

首次被定罪的李柱铭早上到达法庭时被大批记者包围采访,他表示心情非常平静,呼吁香港人继续怀有希望。

李柱铭说:“最重要继续有希望,因为只要我们有希望,所有事情都会成功的。”

8-31祈祷游行案3被告判监6至8个月

法官胡雅文(Judge Amanda Woodcock)星期五下午亦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就反送中运动另一宗案件:8-31港岛“基督徒为香港罪人祈祷大游行”作出判刑,3名被告黎智英、李卓人及民主党前主席杨森在上星期三(4月7日)案件开审时,承认参与未经批准游行的罪名。

胡雅文认为,本案判处监禁亦是唯一选择,以入狱一年为量刑起点,因各被告在开审前才认罪,只能获四分一的刑期扣减,而因应黎智英的健康状况,再减刑一个月,判监8个月。

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因8-18流水式集会案及8-31祈祷游行案,被判监禁14个月。 (美国之音/汤惠芸)

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因8-18流水式集会案及8-31祈祷游行案,被判监禁14个月。 (美国之音/汤惠芸) 

杨森缓刑黎智英李卓人加刑两个月

73岁的杨森因为年迈获减刑一个月,同样判监禁8个月,法官考虑到他对教育界及社工界贡献良多,获缓刑12个月,而李卓人亦因为对社会贡献良多,判监半年但不获缓刑。

黎智英及李卓人因8-18流水式集会案,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游行两罪判监一年。法官表示,由于两案发生日期相距两星期,同意将本案刑期的其中两个月与8-18案分期执行,即是在8-18案的12个月监禁之上加刑两个月,黎智英及李卓人两人就两案合共被判监禁14个月。

被告之一的何俊仁(左)与民主党前主席杨森离开法院向记者发表声明

被告之一的何俊仁(左)与民主党前主席杨森离开法院向记者发表声明 

何俊仁对量刑起点及判刑观点感惊讶失望

获缓刑的何俊仁及杨森离开法庭时会见传媒。何俊仁对法官今次的量刑起点及判刑观点感到惊讶及失望,他表示,没办法相信一个和平游行的量刑起点居然是18个月监禁,而过往法庭对于和平游行,多数都不会起诉,或者以罚款等作为惩罚;但是今次法官对和平游行的看法非常负面,只看到对秩序受影响的一面。

何俊仁说:“今天我们对法官在量刑的时候,所采取的原则以及观点,是感到非常之惊讶、非常之失望。本来一个和平的、有秩序的、理性的集会,在国际法或者人权法的框架之下,应该是受到尊重的,亦都根据很多案例,以往这类和平集会是一般不会起诉的,但是今天法官在判了有罪之后,她在量刑的时候,她竟然完全从一个非常之负面的角度,去看这类和平的集会游行。”

本身是执业律师的支联会副主席何俊仁对8-18流水式集会案的 量刑起点及判刑观点感到惊讶及失望(美国之音/汤惠芸)

本身是执业律师的支联会副主席何俊仁对8-18流水式集会案的 量刑起点及判刑观点感到惊讶及失望(美国之音/汤惠芸) 

何俊仁表示,对于其他被告要服一个这长的刑期感到痛心,他相信其他被告会提出上诉。

何俊仁说:“纵使今日我们两个是得到缓刑,但我们的刑罚都是很重的,我都是12个月(监禁),杨森只是参与(未经批准游行)都(判监)8个月,无组织,纵使我们现在今次是缓刑,但是我们被判这样的刑罚,以及其他人是要即时入狱,去服一个这么长的刑期,我们感到非常之痛心的。我们相信被告是会进行上诉的,我们会同律师再商量。”

杨森指判刑匪夷所思

杨森表示,他今日虽然得到缓刑,对判决亦感到惊讶,他形容是匪夷所思,他又表示,一个和平集会是受到国际人权法及《基本法》第17条所保障,对于法官将2019年的社会不安归咎于游行集会,是漠视政府的施政惹起民愤。

杨森说:“她(法官)说2019很多的不安都是同游行示威有关的,但她完全不说政府的施政、警察的滥权,激起这个民愤,全部将社会不安同示威游行有关、扯上关系。在平常的时候,这样的和平集会最多是罚款或者社区服务令的,但现在量刑起点,8-18就(监禁)18个月,我都可以8个月的、即是监禁,这样的判决是匪夷所思的,我亦都是非常之诧异的,因为我留意这些政治事件这么久。”

质疑法院配合国安处以严刑打压和平集会

杨森质疑,法院是要配合国安处以严刑打压香港人和平集会的权利以及基本人权。杨森表示,如果政府听取民意,是可以解决问题,而法官却未有理会这一点。他认为香港人会继续坚持和平抗争,不会放弃争取民主自由。

杨森说:“现在是不是法庭配合国安处,透过一个严刑的法例,去打压一些和平示威?因为和平示威是一个基本人权来的,是我们表达民意一个最好的方法。其实如果政府是听取民意,作出一些正面的回应就可以解决很多社会问题的了,但是法官完全不理,我相信那些被告是会上诉的,我亦都支持他们上诉。”

多个民主派团体4月16日到西九龙裁判法院外声援8-18流水式集会案9名被告 (美国之音/汤惠芸)

多个民主派团体4月16日到西九龙裁判法院外声援8-18流水式集会案9名被告 (美国之音/汤惠芸) 

杨森亲自陈词认罪不认错

杨森上星期三在法庭亲自陈词表示,他对8-31被控的罪名,认罪但不认错,亦不会求情。杨森引用政治哲学学者罗斯(J. Rawls)提出的公平理论(Theory of Justice),即每人享有平等的自由,和公平的平等机会,以及他指的公民抗命(Civil Disobedience),即为了争取更公平的法例,不惜以身试法。

杨森表示,他是以公民抗命方式,来抗议《公安条例》恶法,因为警方不发出不反对通知书,禁止和平集会和游行,是违反《香港人权法案》第17条及《基本法》第27条,即香港居民享有言论、新闻、出版的自由,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等自由。

担心现时香港政局坚持示威游行权利

杨森表示,他以身试法,是因很担心现时香港政局,故此要坚持示威、游行的权利。他又表示《国安法》已生效,人大又修改香港政制,使民主出现大倒退。多年来大陆议会文化渐渐被注入香港政制,不止违反《基本法》循序渐进落实民主的原则,更令香港主权移交后的民主进程被废止。

杨森表示,可以说一国两制已走向一国一制,高度自治可谓毁于一旦。香港不止被北京全面管治,更是全面受控了。今天,由特首选举到立法会选举,已变成大陆式的选举,即未选已预知结果了。

杨森表示,政府乱世用重典,以为严厉执法,大举搜捕和起诉不同政见人士,便可以震慑港人。但却引致移民之声四起,民怨愈趋积聚,民心走向低点,而社会更形分裂。

前法律界立法会议员吴霭仪因8-18流水式集会案被判监禁一年,获缓刑两年 (美国之音/汤惠芸)

前法律界立法会议员吴霭仪因8-18流水式集会案被判监禁一年,获缓刑两年 (美国之音/汤惠芸) 

吴霭仪亲自陈情与民同行

本身是大律师的吴霭仪星期五亦在犯人栏内站立,亲自陈情。吴霭仪表示,8-18案的争议点之一是《公安条例》的合法性,她重提2000年她担任立法会议员时,已经在立法会提及条例中长期困扰法律界的内容,她当时促请政府检讨,以免市民拒绝守法。

吴霭仪表示,当时会上有人谈及公民抗命,时任保安局局长质疑是“威胁”;她当时已忠告政府不应排除异见,否则会创造出令公民抗命不可避免的条件。

吴霭仪表示,表达和集会自由是最宝贵的自由,尊重此权利是法治重要元素。她自言不只在立法会和法庭捍卫自由,如果只是在立法会内说出漂亮言词并不足够,还要投身社会当中。当人民集体表达愤怒,她选择与人民同行,否则她的承诺就是只说不做。

吴霭仪指法律必须服务人民

吴霭仪表示,前年6月9日和12日,有100万、200万人上街,仍然维持完全和平,赢得世界赞叹。而本案8-18集会游行,据称有170万人参与,她认为无论有多少人,市民在大雨中坚忍地参与,克制地展示强烈心声,完全和平进行。

吴霭仪表示,她不能够离弃群众,必须站在一起。她引述美国法官Anthony Kennedy所说,律师要向诉讼人谈理据、向社会谈公义、向权力谈真理。她强调,法律应该服务人民,她亦以身为大律师而自豪。

吴霭仪总结陈表示,她是法律的忠仆,但更首要是人民的忠仆;因为法律必须服务人民,而非人民服务法律。

民阵对判刑失望遗憾忧民怨积压

民阵召集人、8-18维园“流水式集会”申请人陈晧桓表示,相比起雨伞运动占中九子案,今次案件的量刑起点和判刑都非常过重,他对结果非常、非常失望和遗憾,认为不但造成寒蝉效应,更令社会慢慢失去理性、耐性以及和平声音,只会令香港人日后不敢亦不会再发声,令民怨积压。

陈皓桓表示,前年8-18集会当日,就连政府也发声明承认是和平进行,但可惜和平表态换来政府的回应,就是拘捕及检控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民主派领袖,最终更判处监禁。陈皓桓反问政府,如何再叫市民理性和平沟通。

陈皓桓又表示,他相信今次判刑令香港市民非常愤怒,他会记住李柱铭说过的话,只要心存希望,是会有好成果。他认为只要香港市民坚持,五大诉求的目标是会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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