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8案】因非法集結被判罪成 大律師公會正調查李柱銘、吳靄儀 2021-04-28 香港資深大律師李柱銘(見圖)及吳靄儀今個月16日因8.18集會案,被判非法集結罪成緩刑。 劉少風 攝
香港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及吳靄儀今個月16日因8.18集會案,被判非法集結罪成緩刑。香港英文獨立媒體「Hong Kong Free Press」周三(28日)報道,香港大律師公會正就事件調查。(陳潤南 報道) HKFP引述香港大律師公會回覆,指「執行委員會關注兩名會員被判罪事宜,現正進行調查。(The matter about the convictions of the two members have been drawn to the attention of the Bar Council which is in the course of an investigation into the matter)」。 大律師公會由「執行委員會」負責管理。根據大律師公會網頁,若有大律師違反《行為守則》,大律師公會執委會會將投訴轉介大律師紀律審裁組進行研訊。紀律審裁組運作獨立,成員均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委任。倘若該名大律師被裁定為專業失當,大律師紀律審裁組有權頒佈紀律處分,包括罰款、暫時吊銷或正式取消執業資格。而任何關於投訴、紀律調查或決定的資料,均不會對外提供,公會亦不會答覆公眾查詢。 大律師公會近期連翻受到北京方面壓力。繼周日(25日)中聯辦發稿批評主席夏博義為「反華政客」。特首林鄭月娥周二亦稱現階段港府未看到干預大律師公會需要,但若有人投訴或出現大律師公會違反本港法律的情況,政府須採取行動。香港有親北京組織,上周六派三人到香港大律師公會遞交請願信,要求取消李、吳的律師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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