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凌杰死因庭裁決 陪審團裁定死於不幸 2021-05-25 2019年6月15日晚上9時許,身穿黃色雨衣的反修例示威者梁凌杰在金鐘太古廣場墮樓身亡。 路透社資料圖片 香港反修例示威者梁凌杰前年6月15日在金鐘太古廣場外墮斃,死因裁判官周二(25日)引導陪審團予以「自殺」、「不幸」或「意外」三個選項。陪審團經6小時退庭商議後,裁定梁凌杰死於不幸。 死因裁判官高偉雄早前曾強調,因案件與社運有關,不應立場而假定行為背後有既定原因。高官今次庭上最後引導3女2男陪審團時稱,可基於證人證供,考慮梁凌杰爬出鐵架的意圖。 當講述自殺裁斷選項時指,高官稱,雖梁曾似乎有計劃,但當天並無發表言論或顯示自殺意圖,強調陪審團須考慮他的意圖而非動機,「即他當時想怎樣,不是為何他要上該處」。 至於死於不幸,高官提醒,有證供指他爬出架外位置「一腳懸空」,與氣墊有一定距離,亦曾掙扎,「若梁凌杰因不想被捉住而跳下去,因判斷錯誤而墮樓身亡」,便屬死於不幸。若陪審團認為梁並非死於自殺或不幸,便可考慮是否死於意外。 警方在結案陳辭聲稱,當日有休班警協助游說梁凌杰,反映警員一心拯救生命,冀陪審團勿考慮政治立場、為警方冠上「莫須有」罪名。消防處長一方則稱,礙於事發行人路欄杆需時拆卸,致梁墮下的位置沒有救護氣墊覆蓋,形容消防員面對環境限制,情況「實屬不幸」。 2019年6月15日晚上9時許,身穿黃色雨衣的反修例示威者梁凌杰在金鐘太古廣場墮樓身亡,終年35歲,成為運動中首位死亡的示威者,其死因引起爭議,翌日觸發「6.16」200萬人上街示威。死因庭傳召共25名證人作供,並讀出15人的書面供辭,包括3名警方談判專家、7名參與救援的消防員和法醫等,研訊歷時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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