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名民主派骨干10-1集结案判囚14至18月 有缓刑被告慨叹香港变了 2021年5月29日 00:51
支联会副主席何俊仁(左起)、秘书蔡耀昌、民主党前主席杨森、社民连秘书长吴文远,因反送中运动10-1未经批准集结案,分别被判监禁18及14个月,蔡耀昌获缓刑两年 (美国之音/汤惠芸) 香港 — 10名民主派骨干人士因2019年反送中运动10-1非法集结案,被判组织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成,各被告监禁14至18个月,其中两名被告获缓刑两年。法官判刑时表示,必须考虑案发时香港社会的不稳与动荡背景。 获缓刑的单仲偕则回应,香港已经变了,几年前同类案件只判罚款或社会服务令,但这次各被告的刑期都是创纪录,法律团队积极考虑就刑期上诉。 2019年反送中运动白热化期间,民主派联合平台、民间人权阵线(民阵)申请当年10月1日中国国庆日发起”没有国庆、只有国殇”游行,被警方反对,上诉亦被驳回。 10名跨世代民主派人士10-1非法集结判刑 其后支联会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时任民阵副召集人陈皓桓、社民连前立法会议员梁国雄,9月30日宣布承接民阵的10-1大游行,呼吁市民上街游行,行使《基本法》赋予的游行集会权利。 参与2019年10-1大游行的10名民主派骨干人士,包括25岁的陈皓桓、64岁的李卓人、65岁的梁国雄、69岁的何俊仁、73岁的民主党前主席杨森、66岁的前立法会议员何秀兰、44岁的社民连秘书长吴文远、73岁的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60岁的民主党前立法会议员及区议员单仲楷,以及53岁的支联会秘书蔡耀昌,去年被警方拘捕,控告他们组织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名。 这宗案件涉及的10名被告是民主派“跨世代”的骨干人物,年龄由25岁至73岁,同样由较早前审理反送中运动8-18流水式集会,以及8-31祈祷游行的胡雅文法官处理,案件上星期一(5月17日)在区域法院正式开审,各被告承认控罪,控方反对各被告继续保释,上星期二(5月18日)还柙候判。 10人被判监禁14至18个月 法官胡雅文星期五(5月28日)判刑表示,考虑到前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等人“重夺公民广场案”的案例,认为暴力事件加重刑责,本案亦必须判处阻吓性刑罚,以维持公众秩序,监禁是唯一选项。 胡雅文表示,本案发生于2019年10月,当年由6月开始香港社会动荡,暴力事件不断升温,至9月几乎每日都有暴力示威,而案发前夕有示威群众投掷了接近200枚汽油弹,法官认为各被告在社会持续动乱的情况下犯案,判刑必须反映刑责。 胡雅文重申,游行集会及言论自由的权利并不是绝对,必须受到限制,她认为第一至第四被告陈皓桓、李卓人、梁国雄、何俊仁召开记者会,煽惑群众参与被警方禁止的游行,是明知故犯、公然藐视警方及无视法律,4人的罪责较其余各被告重,因此煽惑及组织两项罪名同样以24个月为量刑起点,因认罪扣减4分之一刑期,判处监禁18个月,同期执行。 其余6名被告判处监禁14个月,其中前立法会议员单仲偕及支联会秘书蔡耀昌,法官认为他们长期服务社会,在案中角色较被动及低调,获缓刑两年。 单仲偕慨叹香港已经变了 由上星期二开始在荔枝角收押所被还柙10日的单仲偕及蔡耀昌,获缓刑离开法庭时接受传媒访问。 单仲偕慨叹香港已经变了、法庭已经变了,几年前同类案件只是判罚款或社会服务令,但今次各被告的刑期都是创纪录,法律团队会积极考虑就刑期上诉。 单仲偕说:“香港已经是变了、法庭亦都变了,以前这些判案是罚款或者是社会服务令,以前是在讲几年前,不是在讲几十年前,几十年前都是在讲罚款以及这个社会服务令,现在这个所谓未经批准集结,判刑由18个月做起点,或者是24个月做起点,这个是一个创纪录的刑期,法律团队是积极考虑上诉那个刑期。” 本案判监禁刑期创历史新高 单仲偕表示,法官已经在判词表明,所谓要判处阻吓的刑期,他认为香港市民要明白,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的后果。
被判缓刑的单仲偕慨叹香港已经变了,几年前同类案件只是判罚款或社会服务令。 (美国之音/汤惠芸) 单仲偕说:“法官亦都在判词讲得很清楚,是一个所谓要阻吓的刑期,香港市民要明白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的后果,还有一宗案件(2019年)10月20日(九龙游行)是会在8月开审,相关的人士应该刑期会更加上去,整体的后果可能他们在讲一个比较严重的一个年期,我只能够这样讲,所有的人士要认清楚今次判案那个后果以及严重性。” 呼吁港人为被还柙民主派人士祝福打气 单仲偕形容他自己心情沉重,很多朋友过去10日一齐在牢狱中度过,对于他们要面对未来18个月至两年的牢狱生涯,他亦在监狱中有机会遇到,因为国安法被还柙的民主派35+初选案人士,他希望香港人为他们祝福及打气。 单仲偕说:“在监狱里面我亦都见到,或者有机会在探访当中踫到一些被还柙的一些政治人物,心情很沉重,我只能够这样讲,希望香港人为他们祝福、希望香港人为他们打气,我很难过,我觉得我们追求一个《基本法》赋予给我们的一个表达的自由,而那个后果是这么严重的,而那个严重性是在香港的(历)史上是史无前例的。” 蔡耀昌继续争取六四游行集会上诉 蔡耀昌亦表示心情难过,尤其案中10名被告只有他们两人能离开法庭,其余8名被告要即时监禁非常之长的刑期。 至于今次判刑会否影响今年悼念六四的方式,或者支联会的工作,蔡耀昌表示,警方反对及禁止六四集会及游行,支联会将会继续争取在法例框架下悼念六四,星期六会就游行集会进行上诉聆讯。 蔡耀昌说:“我是有关的(六四)游行集会的申请人,其实我今日出来之后,我接下来都要即时跟我们支联会的常委,以及我们的同事联络,准备明日的上诉,支联会会继续争取在法律的框架里面,去悼念六四。” 蔡耀昌坦言,香港人面对的政治及法律的环境比过往严峻,支联会今年处理悼念六四的活动会更小心。
被判缓刑支联会秘书蔡耀昌表示,香港人面对的政治及法律环境比过往严峻。 (美国之音/汤惠芸) 蔡耀昌说:“事实上我们现在面对的政治、法律的环境是比过往严峻,我们面对的政治、法律风险亦都是愈来愈大,所以支联会在今年去处理六四相关的活动,是会更加小心,在和平、理性、合法的框架里面去做事,我们在这里是会继续就有关的游行集会,即是被(警方)拒绝进行上诉,我想一切有待我们上诉的结果,再同大家交待下一步的工作。“ 民主派支持者批严刑峻法 80多岁的民主派支持者何姨在法庭外激动流泪,她批评本案法官判刑太重,尤其多名被告何俊仁、杨森及黎智英年近70或者已经70几岁,她质疑法官不考虑他们的身体状况。
何姨批评法官严刑峻法,判处多名年老的被告入狱14至18个月。 (美国之音/汤惠芸) 何姨说:“一味用这些严刑峻法来对付我们,你以为他们杀人犯吗﹖为什么要(判监)18个月呀﹖18个月是重刑来了,有律师的走出来要他讲解为什么要判18个月﹖个个都这么大年纪还要判18个月,简直想拿他(们)的命,趁他病。那么黎智英犯了什么罪呀﹖黎智英的财产你(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说是犯罪得来的,有什么证据他犯罪得来这些钱﹖我今日因为很‘气顶(愤)’,我不讲不成,我现在已经80几岁了,好吧‘拉(抓)我’啦。” 梁国雄妻批法官判刑太重 本案其一名被告前立法会议员梁国雄的妻子、社民连副秘书长陈宝莹接受传媒访问表示,法官判刑太重,本案各被告被控未经批准集结等罪名,是不涉及暴力,她举例梁国雄在上世纪90年代干犯同类案件,只是判处罚款。 陈宝莹说:“那个控罪本身来讲,是一个很轻微的、只是因为没有经过警方批准的一个游行及集会,过去来讲长毛(梁国雄)曾经在很早期的时候来讲,即是90年代、即是上世纪90年代他只是被罚款(港币)500元(约65美元)而已,即使是10年前这个罪名都是判罚款(港币)几千而已,所以我觉得现在18个月(监禁),特别好像陈皓桓这样,他是‘白手’来的,即是没有任何的‘案底’(犯罪纪录),都是要18个月(监禁),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之重的刑罚。” 陈宝莹又表示,今次的判刑是对于香港人在《基本法》赋予的和平集会、游行权利的恐吓。
陈宝莹批评法官判刑太重,质疑是对香港人在《基本法》赋予的和平集会游行权利的恐吓。 (美国之音/汤惠芸) 陈宝莹说:“这个是对于我们香港人一个我们《基本法》所批(准)、容许我们的一个和平集会游行的权利,是一个非常之大的恐吓,因为你想一下以后只要警方不批准,我们游行集会、我们要参与的话就要面临以年计的一个入狱,我觉得是一个对于宪法所赋予我们(的)权利,是非常之大的一个限制。” 法官判刑后办公室收恐吓电话 本案部份被告分别或同时涉及反送中运动8-18流水式集会案,以及8-31基督徒祈祷游行案,连同本案李卓人合共被监禁20个月,梁国雄合共被判监禁22个月,何秀兰合共被判监禁14个月,黎智英合共被判囚20个月。由于吴文远违反另一案件的缓刑条件,合共被判囚14个月14日。 本案的判刑受到各界高度关注,开庭前一小时已有超过100人到场轮候旁听席,包括瑞典驻港领事馆副总领事雷博恩(Joakim Ladeborn)、前立法会议员张超雄、民主党前主席刘慧卿等民主派人士都有到庭旁听。 据多家香港传媒报道,负责本案的法官胡雅文在判刑后,她的办公室收到数个恐吓电话,警方重案组接手调查。 司法机构表示,高度关注事件,强调任何试图向法官施加不当压力的行为,应受到严厉谴责。律政司表示,《基本法》第85条列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法官因履行司法职能而被人恐吓,特区政府必定严正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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