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判民主派领袖入狱的法官收恐吓电话 发表时间: 29/05/2021 - 09:18
收到恐吓电环的法官胡文雅 © 司法机构图片-作者供图 作者: 香港特约记者 麦燕庭
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等十名民主派人士因参与和组织前年「10.1」游行遭法官胡雅文重判入狱14至18个月后,法官随即收到至少三个恐吓电话,声称会对胡雅文及其家人不利。警方将案列为刑事恐吓,由重案组负责调查;而律政司则发表声明,港府绝不容忍这种无视法纪及损害法治的恶行,会将不法分子绳之于法。
区域法院法官胡雅文昨(28日)天中午完成案件判刑,其办公室分别在下午1时、3时及4时许接获三个没有来电显示的电话,通话期间,致电者声称会对胡及其家人不利。 司法机构响应时表示,高度关注事件,强调任何试图向法官施加不当压力的行为,均应受到严厉谴责。发言人强调,法官会以无惧无私的精神,主持正义,任何人如对判决或判刑不满,可循上诉机制处理。律政司亦响应指,法官因履行司法职能而遭恐吓,港府必定严正执法,绝不容忍。律政司强调,根据《基本法》,香港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 卷入恐吓事件的胡雅文现年54岁,已出任区院法官九年,在《港区国安法》去年生效后,获委为国安法指定法官,曾处理多宗涉及反对修订逃犯条例的案件,包括上月就「8.18」维园流水式集会和「8.31」游行被指非法集结案重判各被告入狱,上述两案虽然和平进行,事后亦未触发暴力,但黎智英仍因此被囚14个月,而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和社民连前主席梁国雄亦被判囚18个月。加上昨日的判刑,部分刑期同期执行后,各民主派领军人物累计被判入狱14至22个月,当中,刑期最重的是梁国雄,其次是黎智英和李卓人,各须入狱20个月;接着是被囚18个月的民主党前主席何俊仁和民间人权阵线召集人陈晧桓、最后是入狱共14个月的前议员何秀兰、杨森及社民连前主席吴文远。 香港绝少发生恐吓法官事件,当中最严厉的案件发生于1996年,事缘《东方日报》不满一宗裁决,派遣记者跟踪和辱骂法官,又对法官进行人身攻击和恐吓,最终,该报总编辑藐视法庭罪名成立,判监4个月,集团被罚款500万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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