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两高层及三公司被控违反国安法 首有公司被控 还柙8月再讯 发表时间: 19/06/2021 - 08:54
壹传媒行政总裁张剑虹与苹果日报总编辑罗伟光 © 本文作者供图 作者: 香港特约记者 麦燕庭
在美国要求放人和西方社会指责声中,香港警方决定起诉香港《苹果日报》社长张剑虹和总编辑罗伟光,控告两人与该报相关的三间公司涉嫌勾结外国势力危害国家安全,触犯《港区国安法》,是港府首次以国安法控告公司。二人和三间公司的代表今(19日)早提堂,暂时毋须答辩,法官应控方要求,将案件押后至8月13日再讯,以便警方处理从《苹果》总部取走的数十部计算机数据,其间,二人不准保释。
与张、罗二人同时被捕的其余三人,即《苹果》副社长陈沛敏、集团营运总裁周达权及动新闻平台总监张志伟被警方扣查四十小时后于昨晚获得保释,三人今早亦有到场旁听。当中,陈沛敏昨晚离开警署时表示,对张、罗二人被控感到难过,希望他们能尽早获得保释,但结果未如人意。 不少市民今天一大清早到提堂的西九龙裁判法院外轮候入庭内旁听,而社民连主席黄浩铭与其他三人则到场示威,他们拉起赖额,高叫「追寻真相 何罪之有」,以及释放张剑虹和罗伟光及所有政治犯。黄浩铭指责警方至今仍未公布具体的犯罪证据,形容检控是打压新闻自由,指控是含血喷人。多辆警车一直在场戒备,开庭后,警方把一直在场抗议的王婆婆(原名王凤瑶)围着带走。 根据控罪书,已被冻结资金的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及苹果互联网有限公司,与59岁的张剑虹和47岁的罗伟光,一同被控于国安法生效翌日的2020年7月1日至本年4月3日期间,在香港与集团创办人黎智英及其他人串谋,请求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对香港或中国实施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一旦罪名成立,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监禁;「罪行重大的」,可判囚十年以上或终身监禁。 愿辞去所有职务 被告仍不获保释 今早开庭后,张剑虹的代表律师指,由于今早才收到大量文件,需要时间索取指示,国安法指定法官苏惠德遂短暂休庭。恢复提堂后,控方申请将案件押后八星期,以便警方处理从苹果日报大楼搜检的40台计算机及16台服务器。 代表律师替兩名被告申请保释,但遭控方反對。
代表律师替两人提出的保释条件,包括二人会辞去有关壹传媒或《苹果日报》的所有职务,不直接或间接参与壹传媒、《苹果日报》或其他媒体的职务。另外,张剑虹愿以合共350万元现金和人事担保、不与外国官员及议员联系、不发表公开言论等条件要求保释;至于罗伟光则愿以20至30万元担保及愿意接受禁足令申请保释。 国安法指定法官苏惠德认为,被告提出的保释条件,未能令他有充分理由相信被告不会继续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所以拒绝批出保释。 对于首次有公司被控违反国安法,令外界关注相关公司一旦罪成,将被暂停营业,对《苹果》的运作影响更大。根据香港国安法第31条,公司、团体等法人组织若因触犯国安法罪行而受刑事处罚,「应责令其暂停运作或者吊销其执照或者营业许可证」,即取消其公司注册或牌照。 警方前日拘捕拥有《苹果日报》的壹传媒集团五名董事,并冻结上述三间公司1800万港元的银行户口资金,但《苹果》翌日和继续出版,加印至50万份仍获公众支持。警方其后宣布,以同样违反国安法的罪名控告上述三间公司,要求公司今早派员到庭。 面对报社高层被落案起诉违反国安法,《苹果日报》表示遗憾,批评政权公然践踏香港新闻自由。壹传媒工会则批评,这是为新闻自由敲响丧钟的极坏先例,担心传媒自我审查的情况将更严重。工会指出,总编辑是新闻机构的舵手,被起诉和还柙,将影响机构运作,但相信余下同寅会尽力维持新闻部如常运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