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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引公司例查壹传媒
日期:7/29/2021 来源:网络 作者:网络

港府引公司例查壹传媒 有评论指具政治意味 吓怕外资

发表时间: 29/07/2021 - 10:13

香港壹传媒 © 网络 

作者: 香港特约记者 麦燕庭 


港府罕有地引用《公司条例》,委任前会计师公会会长陈锦荣为审查员,调查近期备受针对的「壹传媒」,甚至可要求管理层交出包括雇员名单在内的所有文件。财政司长陈茂波强调,此举是要维护公众利益,维护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信誉及外界的信心;但财经分析师罗家聪质疑当局此举政治意味极重,制造无谓恐慌,结果只会吓跑外资,削弱香港市场多样性。 


这是港府自香港回归后第二次引用条例委任调查员调查一间上市公司,陈茂波昨在记者会上解释,今次引用条例委任审查员,主要因多宗事项令当局质疑该公司有不公平地损害股东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况,管治远远未达到上市公司应有标准。他举例,壹传媒今年5月发出公告,指流动资金足够18个月营运,但子公司6月被保安局长冻结资金后,其出版业务的子公司在不足一星期内停止业务,质疑5月的陈述是否失实;另外,壹传媒上周发出公告,指4月时提前向大股东黎智英偿还约1.5亿港元(下同,折合约1628万欧元)贷款,但相关贷款仍未到期,令人怀疑公司是否有意图欺骗其他债权人,对后者造成不公;其次,壹传媒三间子公司及其高级人员被控违反《港区国安法》,质疑公司事务是否按照其高级人员的个人利益来处理,令股东蒙受损失,若此,便涉及严重管理失当和是否尽职。

他续称,调查范围包括集团事务是否以损害成员利益,意图欺诈公司债权人;集团的高级人员是否涉及对公司成员或债权人作出欺诈失当行为;壹传媒有否向股东作出全面和及时的披露;壹传媒和前主席黎智英之间的借贷和还款是否真实;以及他作为财政司长,如果按照法例对董事作出取消资格令,是否符合公众利益。

审查员将于六个月内向财政司长呈交最终报告,而根据相关条例,由审查员拟备的报告,可在法院任何民事诉讼中被接纳为证据,但未提及能否将报告内容列作刑事案件证据。壹传媒及其属下的《苹果日报》十数名高层和编采人员因不同罪名被捕,当中七人,包括创办人黎智英,因评论和报道被控违反国安法下的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普遍被人权组织和西方国家视为以言入罪。黎智英早前因参与和平集会而被裁定非法集结罪成,正在狱中服刑。

至于为何壹传媒正受警方刑事调查而仍要引用《公司条例》进行调查,陈茂波表示,透过《公司条例》的调查最为全面。根据条例,审查员可要求受查公司管理层交出涉及调查的任何纪录或文件,甚至直接取得公司数据,即包括雇员名单。

翻查纪录,当保安局长冻结壹传媒三间公司资产以致《苹果日报》不能支薪予员工时,《苹果》曾要求当局解冻资金以支薪,但当局要求《苹果》交出雇员资料。事件其后没有下闻,一般相信,《苹果》拒交数据而谈不拢。

财经分析师罗家聪指出,港府1999年曾引用条例调查私人投资银行百富勤倒闭事件,因为百富勤事件直接影响香港金融中心的声誉,但壹乓媒是一间传媒机构,且已几乎不运作,甚至可能很快被清盘,用金融角度调查一间「僵尸公司」,意义不大,令人嗅到浓郁的政治意味。他认为,这只会制造无谓恐慌,吓跑外资。

有「末日博士」称号的他续称,近一、两年,港府做事的章法混乱,显得「任意」,市场上部分外资己有后备方案,如果本地政治环境持续恶化,香港的多样性萎缩,其损失将难以估计。

翻查资料,时任财政司长曾荫权22年前曾委任审查员调查百富勤倒闭事件,事缘百富勤在亚洲金融风暴前,向印度尼西亚已故总统苏哈托女儿做主席的公司借出公司三分一的资本,但因金融风暴而未能及时偿还债务,导致百富勤资金周转不灵而倒闭。港府在两年后公开审查员报告,指百富勤董事管理人员表现失当,风险管理不足,建议基于公众利益,取消当中四名前董事出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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