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集会十二人认"非法集结" 被判囚四至十个月 2021-09-15
RFA制图
去年香港六四集会,26名民主派人士被控“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其中12人,包括支联会副主席何俊仁、民阵前召集人陈皓桓等,周三(15日)于区域法院被判4至10个月,其中张文光、麦海华及梁国华获缓刑。
12名被告中,何俊仁、陈皓桓、尹兆坚被判10个月;郭永健、赵恩来被判8个月;何秀兰、梁国雄、朱凯迪、杨森各判监6个月。其中何俊仁、陈皓桓、何秀兰、梁国雄及杨森在本案的刑期,与他们涉及其他反修例案件的刑期,同期执行。 至于张文光及麦海华各被判囚8个月,缓刑18个月;梁国华被判囚4个月,缓刑12个月。张文光及梁国华判刑后,在庭外未有回答记者提问。
获处缓刑的张文光(右),在庭外未有回答记者提问,由民主派初选案被告之一黄碧云(左)陪同离开。(郑日尧 摄) 判词指各被告看轻公共卫生的危机 法官胡雅文指,案发时正是疫情期间,认为被告看轻公共卫生的危机,错误并傲慢地相信他们的共同目的,比保护社区重要。她又说,幸好当天集会没有触发任何暴力事件,亦无导致疫情爆发,但认为不会因此而减轻被告罪责,故判处各被告即时监禁。 胡雅文指,考虑到年龄、背景、公共服务等因素,认为判处张文光、麦海华及梁国华3人缓刑较为合适。张文光(66岁)获运房局前局长张炳良和亲友撰求情信,曾任立法会议员和教育统筹委员会成员等公职多年;麦海华(70岁)和梁国华(62岁)均是支联会前常委,麦退休前是社工和学者,梁则是前区议员,两人均为弱势社群服务多年。 赵恩来:冀港人在乱流下平安 毋忘六四 被告之一、被判囚8个月的赵恩来,判刑前在庭外表示,各被告有心理准备入狱,他寄语港人,希望大家能在乱流下平安,毋忘六四。
被告之一、被判囚8个月的赵恩来,在判刑前表示,各被告有入狱的心理准备,寄语港人在乱流下平安。(郑日尧 摄) 赵恩来说:我们这么多位被告,都有入狱的心理准备,但希望各位香港人都能够安然渡过这个乱流,亦希望各位香港人保持一个希望,不要遗忘我们六四的事件,在不同环境之下仍能勇敢坚持我们的信念,拥抱希望。 社民连亦有到场声援,社民连主席陈宝莹在庭外,指出香港出现新常态,批评政治检控可耻,强调和平集会是人权。 判刑后 杨森高呼:“大家撑住!” 案中7名正服刑或还押的被告,包括何俊仁、尹兆坚、陈皓桓等,步入被告栏时,旁听人士纷纷站立、向他们挥手打招呼、高呼“加油”。7人均有挥手回应,其中梁国雄向旁听席举起拳头。判刑后,旁听人士再向各被告呼喊“加油”,亦有人称“悼念六四无罪”,各被告挥手回应,其中杨森高呼“大家撑住!”
去年六四集会,一共有26名民主派人士被控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路透社图片)
同案被告之一的支联会前常委蔡耀昌、天主教荣休主教陈日君枢机,以及民主派初选案被告之一的黄碧云、社民连主席及梁国雄太太陈宝莹等亦到庭旁听。 本案涉及两项集结罪 另有8人不认罪 12名被告,被控一项“明知而参与一个未经批准集结罪”。控罪指,他们于 2020 年 6 月 4 日,在香港维多利亚公园,连同其他身份不详的人,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的情况下,明知而参与一个在《公安条例》下属未经批准集结的公众集会。 其中何俊仁、尹兆坚、张文光、陈皓桓、赵恩来、郭永健、麦海华共7人,另外被控一项“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控罪指,他们于2020年6月4日,在维多利亚公园喷水池外,非法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 除了认罪的12人,案件已有4人,黄之锋、岑敖晖、袁嘉蔚及梁凯晴早前承认参与未经批准集结,被判囚4至10 个月。另外张昆阳及罗冠聪则已离港,法庭批出拘捕令。 剩余8人,包括黎智英、梁耀忠、李卓人、蔡耀昌、梁锦威、邹幸彤、胡志伟及何桂蓝拟不认罪,案件将于11月1日开审,预计审讯10日。
记者:郑日尧 责编:胡力汉 网编:瑞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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