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刺伤亲中议员案男子遭重判9年为同类案最重 2021年9月27日 23:34
香港终审法院外飘扬的中国国旗(2021年2月9日) 香港一名在2019年11月区议会选举期间刺伤亲中建制派立法会议员何君尧的男子,早前承认一项有意图伤人罪及一项伤人罪,9月27日被高等法院法官重判监禁9年。 据港媒报道,法官杜丽冰在判刑时表示,不论被告犯案背后动机是否涉及政治原因,其行为是社会不能容忍,是“不理智、最可怕”的袭击,且被告有精密部署,例如事前曾两度视察环境等。
资料照:香港亲中建制派立法会议员何君尧与香港抗议者辩论。 2019年11月,在“反送中”社会抗争运动仍继续展开之际,香港区议会举行选举。11月6日,何君尧在屯门摆街站,为区议会选举拉票。1989年10月出生的被告董柏辉当天到街站自称是支持者向何君尧献花,但随后从斜背袋取出一把利刀,刺向何君尧左胸。何君尧闪避,但胸口有2厘米的皮外伤,被告其后遭制服。警方在他的斜背袋中找出何君尧的选举传单、28厘米长的刀及刀的包装盒。 2019年6月,香港爆发反对政府修例允许将港人引渡到毫无司法独立的中国大陆的全民“反送中”运动,并持续到2020年新冠病毒疫情爆发。这期间不断有大规模的和平示威抗议,及后来发生的警民对抗暴力。作为香港最具争议性人物的坚定亲中派的何君尧,经常公开高调批评这场运动,辱骂示威者为“蟑螂”。 2019年7月21日,元朗发生有黑社会背景的数百“白衣人”公然袭击和追打参加完港岛抗议的返家者和普通市民,用木棍和金属棍打伤至少45名平民。警方被批在事件过程中行动迟缓拖延,甚至纵容白衣人对示威者暴力。 事件发生后,何君尧也被视频曝光与殴打市民的黑帮“白衣人”握手,并赞扬他们是英雄。何君尧被批是这起袭击事件的幕后支持者,不过他本人否认,并为“白衣人”辩解称是他们“保护自己的家园而已”。 7月底,遭非建制派广泛痛恨的何君尧的祖坟遭到破坏。 9月,何君尧又发起清理张贴反送中文宣的“连侬墙”活动,号召亲中人士撕毁多处连侬墙张贴的标语和口号等文宣。有市民则将数以千张的何君尧头像铺满地,让市民上去践踏,表达不满。 10月底,何君尧被英国安格里亚鲁斯金大学剥夺名誉博士学位。校方当时表示,何君尧的言行越来越令人关注,经调查后作出有关决定。不过,何君尧12月6日获中国政法大学名誉博士学位。 香港立场新闻9月27日报道说,刺伤何君尧的被告是2019年反修例运动过程中以利器伤人的同类案件中,至今为止被判监最重的。 立场新闻的报道还整理过去2年在反修例运动中涉及利器伤人的案件判刑。案件按严重程度,分别在裁判法院、区域法院及高等法院审理,刑罚由最轻判监3个月零6天到最高判囚9年。其中在今年5月,中国大陆一名男子在大埔“连侬墙”以利刀割颈劏肚罪成,被判囚6年4个月。 报道表示,何君尧伤人案中代表被告的大律师在求情时,曾引用此案例,指两案的情况相似,都属有预谋行事,希望法官判刑时参考。不过,法官杜丽冰不同意,称“连侬墙案”的被告是随机袭击,何君尧案的被告则有精密部署,最终刑罚较“连侬墙案”判得更重。 报道还表示,在反修例运动期间的刺警案,包括18岁学生涉嫌在观塘地铁站以利器袭击一名防暴警察颈部被控企图谋杀罪和2020年7月1日,24岁男子被控有意图而伤人和暴动罪,两案仍未进入审讯程序。 以下是立场新闻整理的与反修例运动相关的利器伤人案: 大埔内地男子向青年劏肚 判囚6年4个月 2019年10月,19岁青年在大埔“连侬隧道”派支持反送中运动的传单时,遭一名内地男子以利刀割颈劏肚,致肠脏溢出,内地男原被控一项企图谋杀罪,他及后改为承认一项有意图伤人罪。高等法院法官陈庆伟判刑时指,涉案控罪并无量刑指引,根据上诉庭相关案例,同类案件一般判囚3至12年不等,考虑到被告有预谋犯案,判囚6年4个月。 陈庆伟形容,案件是2019年“众多毫无意义暴力事件”其中之一,无论政见如何,暴力必须受谴责。法官还透露事主患上严重的创伤后遗症及抑郁,数次企图自杀,须每天吃止痛药。 将军澳男导游斩伤3人法官赞情操高尚 判囚3年9个月 2019年8月20日,将军澳景林村反送中文宣“连侬隧道”发生斩人案,男导游洪震涉斩伤两女一男。被告当时带有一把长约31厘米的牛肉刀及一把长约29厘米的菜刀,与各事主交谈时砍伤对方。被告其后回住所更衣、前往深圳。女事主肋骨骨折、右肺萎缩、多处割伤。3名事主都出现创伤后压力症征状。 被告承认3项有意图伤人罪,区域法院法官郭伟健判他入狱3年9个月,并在判词指同情被告的行为,“被告经已被这场社会运动弄至为满身鲜血及奄奄一息的垂死者”,又指他接受刑罚时仍然关心受害人,是情操高尚。 郭伟健的判词一度引起社会关注,之后被暂停处理涉及反修例运动的案件。直至今年7月被“解禁”。 民建联前成员挥刀伤人 判囚1年 2020年612冲突一周年当晚,民建联前社区干事邝星宇,在观塘疑因政见问题与人争执并挥刀伤及两人。他之后被控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及伤人。在警署搜身时再被发现背包有2粒半壮阳药“昔多芬”,加控“管有第I部毒药”罪。被告在庭上承认所有控罪。观塘裁判法院主任裁判官徐绮薇判刑时表示,被告持有的生果刀杀伤力高,属致命武器,认为他有计划地把生果刀放在裤袋,以便随手取刀指吓他人或自卫,由于案情严重,最终合共判囚1年及罚款1000 元。 老翁刺伤梁国雄 入狱3个月6日 2020年4月,81岁老翁在中联办大楼附近,以金属凿刺伤泛民主派社民连的成员(前立法会议员)梁国雄腰窝。被告在警诫下承认犯案,承认一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东区裁判法院裁判官郑纪航赞扬被告“热爱社会”,指被告用凿袭击受害人,令他腰窝受伤,故以4个月为量刑起点,被告认罪获减刑期至3个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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