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30日 02:29
香港《苹果日报》总部 已于6月23日停止运作的香港壹传媒集团正式进入清盘程序。香港政府今天(9月29日)宣布,根据香港《公司条例》赋予的权力,向原讼法庭提交将壹传媒有限公司(壹传媒)清盘的呈请,显示清盘程序已经正式展开。 壹传媒集团全资拥有香港《苹果日报》,《壹周刊》和多媒体平台。在2021年6月因为香港法院冻结了主要股东黎智英和壹传媒集团的银行账户,在缺乏足够现金流动支持的情况下宣布停止营运。 香港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在9月29日发出的新闻稿说,出于“公众利益”,已根据《公司条例》第622章中第879(1)条赋予的权力,向原讼法院提交壹传媒清盘的呈请。 新闻稿指出,根据《条例》第879(1)条,财政司司长可以提请将一个法人团体清盘,如果他按任何指明材料以公众利益,认为某个可以根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2章)清盘的法人团体应予以清盘,则他可提出呈请将它清盘。 由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委任的“壹传媒审查员办公室”亦于(28日)发布新闻稿,指壹传媒审查员取得搜查令,进入壹传媒大楼搜证。 审查员陈锦荣称,搜查范围包括会计文件、管理层开会纪录及交易文件,至于会否搜查高层寓所,则视乎有否新需要。 陈茂波表示,证监会相信将壹传媒清盘,是符合公众利益。根据司法机构资料显示,壹传媒清盘的聆讯日期为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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