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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卓人等5人改认罪
日期:11/1/2021 来源:网络 作者:网络

去年六四未经批准集结案李卓人等5人改认罪 有市民续以自己方式悼念 

2021年11月2日 01:23 


香港社运人士王婆婆11月1日在区域法院外手持标语,声援六四未经批准集结案的8名被告,包括前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副主席邹幸彤及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等 (美国之音/汤惠芸)

香港社运人士王婆婆11月1日在区域法院外手持标语,声援六四未经批准集结案的8名被告,包括前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副主席邹幸彤及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等 (美国之音/汤惠芸) 

香港 —  

香港警方去年以疫情严峻为由,31年来首次不批准支联会在维园举办六四烛光集会。已解散的支联会时任主席李卓人等多名民主派人士,当晚仍按照传统进入维园,燃点烛光悼念六四死难者。事后26名民主派人士被警方控以涉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名。

当中李卓人、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等8名被告早前不认罪,案件星期一在区域法院开审。李卓人、前支联会秘书蔡耀昌等5名被告改为认罪,押后至下星期五求情及判刑。

黎智英、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及初选47案被还柙的何桂蓝拒绝认罪,案件继续审理。有市民表示,支联会解散后,相信短期内香港不会再有合法的六四悼念集会,他会用自己方式继续悼念。

1989年北京六四事件发生之后,同年5月成立的香港支联会从1990年开始,每年都在铜锣湾维多利亚公园举办六四烛光集会,悼念六四事件死难者。

前支联会秘书蔡耀昌因去年维园六四烛光集会,11月1日在区域法院承认“煽动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 (美国之音/汤惠芸)

前支联会秘书蔡耀昌因去年维园六四烛光集会,11月1日在区域法院承认“煽动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 (美国之音/汤惠芸) 

去年首次有民主派因六四烛光集会被控告

香港警方连续30年都批准支联会举办六四烛光集会,每年最少都有几万甚至高达接近20万人参与,是全球最大型悼念六四屠城的集会,维园烛光如海的照片,成为悼念六四最具象征意义的画面之一。

香港警方去年以新冠肺炎疫情严峻为理由,31年来首次不批准支联会在维园举办六四烛光集会。已经解散的支联会时任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邹幸彤;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等多名民主派人士,当晚仍按照传统进入维园,燃点烛光悼念六四死难者。

事后26名民主派人士被警方控以涉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名,包括两名流亡海外的被告前香港众志创党主席罗冠聪,以及前香港大专学界国际事务代表团发言人张昆阳,他们早前缺席提堂,法庭对他们发出拘捕令。

李卓人等5被告开审前改认罪

案中8名被告包括李卓人、前支联会秘书蔡耀昌、前立法会议员梁耀忠、前支联会常委梁锦威、前民主党主席胡志伟、黎智英、邹幸彤及初选47案被还柙的何桂蓝,早前拒绝认罪,案件星期一(11月1日)早上在区域法院开审。

前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右起)、前副主席何俊仁、前秘书蔡耀昌、前民阵副召集人陈浩桓等26名民主派人士,因2020年六四烛光集会,被控煽惑非法集结等罪名,是31年来首次有民主派人士 因六四烛光集会被检控煽惑非法集结,他们全部认罪 (美国之音/汤惠芸)

前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右起)、前副主席何俊仁、前秘书蔡耀昌、前民阵副召集人陈浩桓等26名民主派人士,因2020年六四烛光集会,被控煽惑非法集结等罪名,是31年来首次有民主派人士 因六四烛光集会被检控煽惑非法集结,他们全部认罪 (美国之音/汤惠芸) 

当中李卓人、蔡耀昌、梁耀忠、梁锦威及胡志伟5名被告,在开审前改为承认“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李卓人、蔡耀昌、梁耀忠、梁锦威承认“煽动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李卓人另外承认一项“举办未经批准集结罪”。

法庭书记读出控罪时,李卓人回应表示,“悼念六四系应该做的事,应有之义,无悔无憾”。 5名认罪的被告,押后至下星期五(11月12日)求情及判刑,其中蔡耀昌及梁耀忠获准保释,其余3名被告涉及其他案件正服刑及还柙当中。

前街工立法会议员梁耀忠因去年六四烛光集会,11月1日在区域法院承认“煽动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 (美国之音/汤惠芸)

前街工立法会议员梁耀忠因去年六四烛光集会,11月1日在区域法院承认“煽动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 (美国之音/汤惠芸) 

黎智英邹幸彤何桂蓝维持不认罪

黎智英、邹幸彤及何桂蓝继续不承认所有控罪,法庭书记读出控罪时,邹幸彤回应表示,“明白控罪、悼念毋须批准,不认罪”。何桂蓝否认控罪时,引用香港乐队“达明一派”作歌曲、林夕填词的《回忆有罪》歌词,“回忆即使有罪,真相怎么敢无言”。有旁听人士鼓掌及高呼口号声援各被告。

社运人士王婆婆星期一早上身披英国旗,手持亲笔书写的“平反六四”标语,在法院门外高呼“平反六四、永不放弃;平反六四、追究屠城责任;结束一党专政、建设民主中国”等抗议口号,声援各被告。

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因去年六四烛光集会被控“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名”,在区域法院维持不承认所有控罪(美国之音/汤惠芸)

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因去年六四烛光集会被控“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名”,在区域法院维持不承认所有控罪(美国之音/汤惠芸) 

市民今年拿电子蜡烛到维园悼念

早前多次到法院旁听,声援邹幸彤的香港市民蔡先生接受美国之音访问表示,今年六四维园烛光集会继续因疫情被警方禁止,他当日仍有到维园附近悼念,他相信拿着小型的LED电子蜡烛不会是罪。

蔡先生说:“可能都应该没人派蜡烛的了,我估(计),结果就反而在没去到维园,就竟然有那些小型的、非常之细(小)的一个、即是可以‘着灯’的电子蜡烛,我都放在身旁边。我觉得拿着一个这样的LED灯(小型电子蜡烛),不会是一个罪,是吧﹗即是我不服气了,这样都是犯罪﹖我就不认为是了,所以我照样袋着那个东西(LED电子蜡烛),走到维园去。”

未来几年坚持用自己方式继续悼念

香港政府上星期二(10月26日)晚宣布,下令公司注册处将支联会从公司登记册中剔除,变相即时解散支联会。蔡先生表示,支联会被当局解散后,他相信短期内香港不会再有合法的六四悼念集会,他会坚持用自己方式继续悼念。

蔡先生说:“我相信接下来几年,我八九六四(周年纪念)相信我都依然会去维园,有没有大型的烛光晚会,我相信我都会继续去(悼念),未必是夜晚,即是我的时间、我就过去(维园)走一走,我觉得不应该是一个问题。”

蔡先生表示,1989年六四事件发生前一星期左右,他出差到北京工作,搭的士经过天安门广场及清华大学的时候,他亲眼目睹当时北京的大学生踦着脚踏车,到天安门广场集会的情景,当时这些充满热情的大学生的容貌,他印象深刻,回到香港得知六四事件发生,他感到震惊及难过,因此,每年都会参与支联会六四烛光悼念集会。

形容六四烛光集会是老百姓“泄气”窗口

蔡先生表示,过去30年前支联会在维园举办的六四烛光悼念集会都是和平的,他形容是一个老百姓“泄气”的窗口,他担心当局高压管治,可能引起民怨。

蔡先生说:“你不过去维园一个和平(烛光集会)、令一般老百姓有一个窗口,好像‘泄一下气’(发泄),较忍气吞声为好,真的想说脏话来骂他们,即是说忍气吞声。你这样的高压管治方法是很好吗﹖真的我就觉得香港是这样了,你(中国)国内我就完全没有联系,什么都不知道,即是知道都是普通新闻看到的一般的东西,会不会某年某月你这个高压,一次过爆气上来,真的不希望历史将会写低一篇,不知什么鬼东西历史下来,真的会变成很难看、很难看、真的很悲哀。”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因去年六四烛光集会,被控“参与未经批准集结”,11月1日在区域法院维持不认罪(美国之音/汤惠芸)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因去年六四烛光集会,被控“参与未经批准集结”,11月1日在区域法院维持不认罪(美国之音/汤惠芸) 

指控5认罪被告呼吁市民参与被禁集会

就本案认罪的5名被告,控方指支联会去年向警方申请6月4日在维园举办公众集会,警方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下公共卫生的风险,拒绝集会申请。不过,李卓人去年6月1日仍然在维园喷水池召开记者会表示,支联会会在全港各区进行悼念,他6月4日当晚仍会到维园,又呼吁市民参与各区的悼念活动。

控罪指出,去年六四当晚,李卓人带领多人在维园喷水池点着及举起蜡烛,包括、蔡耀昌、梁耀忠、梁锦威,李卓人等人向群众发言,呼吁市民要继续悼念,在全香港各区点起蜡烛,在场人士亦大叫“平反六四”、“追究屠城”等口号。

除了星期一认罪的5名被告,另有多名同案被告拉开当晚围封维园足球场的铁栏,并进入足球场继续高叫口号,期间有人在地上摆放白花,亦有不知名人士高叫香港独立的口号。

指控3不认罪被告受访续宣扬被禁集会

就3名不认罪的被告,控方在开案陈词表示,去年6月2日《苹果日报》刊登黎智英的访问,他在访问中呼吁香港市民要继续向世界宣扬六四事件及发声。

控方表示,去年6月1日《苹果日报》刊登时任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的访问,她提及即使受到共产党的打压,都会在六四当晚呼喊“结束一党专政”的口号,她亦被指控去年六四晚有在维园喷水池与李卓人等一起点着及举起蜡烛,并推开围栏进入足球场,控方又表示,何桂蓝当晚亦有手持蜡烛坐在维园足球场。

对于去年六四集会是否未经许可,控方表示,事件经传媒报道、警方广播警告,以及邹幸彤呼吁市民拿取蜡烛及传单时,曾提及集会遭警方禁止等,认为各被告应知道集会遭警方禁止。

案件星期一下午散庭时,有旁听人士继续高呼“悼念无罪”等口号,案件星期二(11月2日)续审。

南区区议员袁嘉蔚(前排右起)、荃湾区议员岑敖晖、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观塘区议员梁凯晴(后排右一), 及前立法会议员朱凯迪(后排左一) (美国之音/汤惠芸)

南区区议员袁嘉蔚(前排右起)、荃湾区议员岑敖晖、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观塘区议员梁凯晴(后排右一), 及前立法会议员朱凯迪(后排左一) (美国之音/汤惠芸) 

同案16认罪被告判监4至10个月3人缓刑

本案另外16名被告,包括首4名认罪的被告,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前区议员岑敖晖、袁嘉蔚及梁凯晴,被判监4至10个月,是首次有人因参与六四烛光集会被判监禁。

另外12名民主派人士,包括前支联会副主席何俊仁、前民阵召集人陈皓桓、前立法会议员朱凯迪、前民主党主席杨森等早前认罪,同样被判监禁4至10个月,3名较年长的前支联会常委张文光、麦海华及梁国华获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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