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剔除戴耀廷等民主人士勳章 撤銷單仲偕等太平紳士委任 2022.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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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主人士戴耀廷、單仲偕及楊森被港府從特區授勳及嘉獎名單中剔除;單仲偕、楊森及陳之望又被撤銷作為太平紳士的委任。 港府周五(10日)刊憲公布,單仲偕、楊森、戴耀廷從香港特區授勳及嘉獎名單中剔除,即日起生效。另外,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亦公布,依據《太平紳士條例》第510章第6(1)條所賦予的權力,撤銷單仲偕、楊森、陳之望作為太平紳士的委任,也由即日起生效。 民主黨前主席楊森和前副主席單仲偕,原本分別於2009年及2007年獲頒銀紫荊星章和太平紳士勳銜,兩人於2019年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分別被判囚1年2個月,現已出獄。 港大法律學院前副教授戴耀廷,則於2001年獲授榮譽勳章,嘉許他致力推動《基本法》及人權方面的公民教育。他曾2次被判囚,現因涉嫌組織或參與民主派「35+初選案」,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正被還押;又曾因2014年發起佔領行動,被裁定「串謀犯公眾妨擾罪」等,判監1年4個月;他還承認於2016年立法會選舉中宣傳「雷動計劃」卻無申報,被判監10個月。 浸信會愛群社會服務處前主席陳之望在2015年7月獲授予為太平紳士,2020年因「藐視法庭罪」被判囚6周。 根據《太平紳士條例》,太平紳士的職能包括巡視任何羈押院所或探訪任何被扣留者;根據《宣誓及聲明條例》(第11章)監理和接受聲明以及履行任何其他職能;及擔任任何諮詢小組的成員。 撤銷委任方面,獲委任後的任何時間,太平紳士在香港或任何其他地方被定罪,並就所涉罪行被判處監禁(不論是否獲得緩刑);又或太平紳士患有《精神健康條例》(第136章)所指的精神紊亂等,以上情況下,行政長官可藉向太平紳士發出書面通知,而撤銷其作為太平紳士的委任。 根據授勳及嘉獎制度,任何獲授勳或嘉獎人士,若被定罪而入獄一年或以上,不論是否獲得緩刑,港府均會考慮是否要褫奪其勳銜或獎狀。 記者:胡凱文 責編:畢子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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