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不设陪审团 黄之锋戴耀廷表示认罪,桑普:整个审判变成仪式 2022年8月18日 22:12
资料照: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控涉嫌违反港版国安法被警方逮捕。(2020年12月12日)
香港 — 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控涉嫌违反港版国安法的案件下周进行案件管理聆讯。届时将不设陪审团,由三名指定法官审理。另一起港版国安法案件“民主派初选案”,黄之锋、戴耀廷等29名被告表明承认“串谋颠覆国家政权”,其余18名被告不认罪,交付高等法院审讯。据了解,该案由于“涉外因素”同样不设陪审团。有学者质疑,港府担心陪审团会左右裁决,才把两起案件交予国安法指定法官审理。 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和三家《苹果日报》相关公司,涉及“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等罪被控违反港区国安法的案件,8月22日在高等法院进行案件管理聆讯,由三名国安法指定法官处理,换句话说,不会有陪审团.
2020年7月,香港民主派为立法会选举举行初选,近61万名选民投票。其后警方以违反国安法为由拘捕参与初选的数十名人士,并以“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其中47人。
黄之锋戴耀廷等表示认罪
8月18日,综合早前多次聆讯,47名被告中有29人表明会承认控罪,将交付高等法院判刑。认罪的被告包括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香港大学法律系前副教授戴耀廷等人。
其余18名被告不认罪,将交付高等法院原讼庭审讯。
全部47名被告被控于2020年7月至2021年1月期间,串谋他人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组织或参与民主派初选,按计划在当选立法会议员后滥用职权,蓄意不履行职责,控制议会,瘫痪政府运作,迫使行政长官辞职。
与黎智英案一样,香港律政司指示初选案不设陪审团,由三名国安法指定法官审理。据了解,律政司司长林定国提出,案件具有“涉外因素”。
根据“港版国安法”第46条,律政司司长可基于保护国家机密、案件具有涉外因素,或者保障陪审员和家人人身安全等理由,发出证书,指示审讯毋须陪审团。证书发出后,高院应当在无陪审团下审讯,并由三名法官组成审判庭。
不设陪审团唐英杰被判囚九年
资料照:香港首位被控涉嫌违反国安法的男子唐英杰(Tong Ying-kit)坐着轮椅由警车押解至法院应讯。(2020年7月6日) 去年7月,第一起港版国安法案件宣判,被告唐英杰因为煽动分裂国家及恐怖活动罪成,判囚九年。该案不设陪审团的原因,包括涉及陪审员安全和妨碍司法公义,但并未提及“涉外因素”。
接受美国之音采访的香港民意研究所前副行政总裁钟剑华表示,他对于所谓的“涉外因素”感到费解。
香港民意研究所副行政总裁钟剑华 钟剑华说:“民主派初选基本上是民主党等民主派政党和其他本土派组织协调的选举。整个过程当中我看不到有任何‘涉外因素’。当然,在初选过程当中,有个别在香港生活多年的(外籍)律师和大律师曾提供意见,但‘涉及外国势力’的说法完全是子虚乌有。”
香港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8月17日对多家媒体表示,陪审团没有接受过法律训练,在处理政治敏感案件时,难以摒弃自身政治倾向,有可能影响审判结果,其他国家也曾有敏感案件取消陪审团。 他认为,即使有陪审团也未必代表百分百公正。他对香港法官的公正性和独立性有很大信心。
位于台北的台湾香港协会理事长桑普 香港时事评论员、法律界人士桑普也对美国之音表示,他对于民主派初选案被指有‘涉外因素’不明所以。
桑普说:“如果说有‘涉外因素’,也该先审判,到发觉有‘涉外因素’时才决定后面怎么做。这个理由肯定不成理由,而且现在有个倾向:所有归于国家安全类别的案件都是跟外国势力有关。” 桑普:梁天琦案让港府引以为戒
资料照:梁天琦(左二)2018年6月11号前往高等法院听取对他的判决。 香港本土派组织“本土民主前线”前发言人梁天琦,因参与2016年春节九龙旺角骚乱,2018年被裁定暴动及袭警罪成,判囚六年。桑普相信,梁天琦案的裁决被香港司法当局引以为戒。
桑普说:“为什么他(汤家骅)当了资深大律师已有超过半个世纪,从来没有发表过类似意见。这么多年来这么多案件他都觉得陪审团不对,为何从来没有在法庭上发表过这方面的评论?中共这么讨厌陪审团是始于梁天琦案。2016年的案件里面,陪审团的审判导致他部分控罪不能成立。陪审团是跨年龄和政治倾向的。它无法像国安法指定法官一样完全倾向党国喜欢的,共产党喜欢的那种结论去判案。曾经有过陪审团参与的具争议政治案件是否全部要重审,推翻当时的判决呢?”
学者钟剑华也认为,陪审团没有接受过法律训练,有可能影响政治敏感案件裁决的说法站不住脚。
钟剑华说:“全世界的陪审团一般都没有受过专业培训吧。他(汤家骅)也说漏了嘴。现在港府是以刑事案法例检控(黎智英和47人),实际上就是政治监控。事实上,任何争议都具有政治性。以美国为例,很多涉及种族的案件都有政治性,所以‘政治案’不是理由。按照程序,控辩双方均有机会淘汰它们认为不理想的候选陪审员。陪审员也是在法官引导下作出判决。”
不愿具名的法律界人士对美国之音表示,在审讯过程中,陪审团代表的是社会的良知。审讯汇聚社会不同阶层、不同背景、良知、常识、经验的人士,在不同角度之下,用社会的道德作出判断。钟剑华认为,黎智英和民主派初选案不设陪审团,反映了港府的真正意图。
钟剑华说:“在裁决过程中,陪审团会贡献公民的想法和判断。陪审团除了根据法律观点作出判决,还会把(控辩双方)哪一方可信诉诸常识。问题是,现在的港府不愿意和不敢面对常识。港府的意图是要打压(黎智英)这帮人,因此不敢也不想面对常识,要利用各种藉口,甚至不设陪审团。”
时事评论员桑普则认为,港府处理两起港版国安法案件已把常识和良知搁下。他认为最具争议的不是陪审团设立与否,而是国安法指定法官到底如何挑选。
桑普说:“所谓的司法独立指的是司法当局不会设立另类法庭专门处理某类案件。港府非常取巧,不设国安法庭,却设立国安法指定法官。最大的问题是三名法官都获得中共首肯。 到现在为止,没有一起港版国安法相关案件是被判无罪的。整个审判变成一个仪式。国安法指定法官只是一个演员,负责按照某些人写下的剧本去定罪。”
由于接连有港版国安法案件不设陪审团,外界关注香港律政司会否受到法律挑战。有分析则认为,根据以往经验,被告难以透过司法复核挑战律政司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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