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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案」林紹桐還押近1年獲保釋 被告要求終止聆訊下月中處理 2022.11.07
獲准保釋的林紹桐在傍晚6時多,手持兩包個人物品步離法院所在的灣仔政府合署地庫。
石頭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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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立場新聞》煽動案由於辯方發現警方未有把所有材料交予辯方,要求相關參與調查的警員補錄口供及交出資料。周一(7日)早上審訊甫開庭,辯方指發現警方證人口供「有出入」,決定申請永久終止聆訊。由於控辯雙方需時準備陳詞,其中一名被告林紹桐申請保釋,《國安法》指定法官之一的郭偉健,經考慮後批准其申請,林紹桐在被還押313天後,終暫時重獲自由。 林紹桐傍晚離開法庭 暫重獲自由 獲准保釋的林紹桐在周一傍晚6時多,手持兩包個人物品步離法院所在的灣仔政府合署地庫,他神情輕鬆,現場就有數十名記者及前《立場新聞》員工在場等待,林紹桐多度停步,以方便傳媒拍攝,他之後從地庫停車場獨自步行到港灣道,再於瑞安中心對開登上友人接送的車輛離開。大批傳媒就一直沿路追訪,有多名便衣及軍裝警員曾到場維持秩序。據悉林紹桐的太太為避免曝光,一直在車上等候丈夫。而在林乘坐的車輛離開後,有現場便衣警員疑似以電話向上級作出匯報,指林「已順利離開,沒有受訪」,並稱他可能因為知道保釋條件。 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連同《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周一早上在區域法院續審。而在上周審訊時,第2名作供的警方意外透露曾擷取《立場》網站數百張的圖片,代表鍾沛權及林紹桐的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因此質疑控方要向辯方提供「沒被採用的材料(unused materials)」,更直言對控方未提供相關資料感到憂慮、震驚和不滿。控方因此要求有份參與調查的偵緝高級督察盧健賢補錄口供,解釋當時向下屬發出的指令,以及相關《立場》網站截圖覆蓋的時段和範疇。 現場有數十名記者及前《立場新聞》員工在場等待,林紹桐多度停步,以方便傳媒拍攝。(石頭 攝)
補錄口供警員跟其他證人口供「有出入」 周一早上甫開庭,代表控方的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就向法官表示,盧於周日(6日)晚已完成錄取口供,「好夜先畀我哋」,同時提交涉及逾1500頁文件的6個文件夾,為接受指示警員所擷取的《立場》網頁列印,而控方亦將向辯方提交有關的文件資料。伍同時指,盧健賢的證供或會影響辯方盤問方向,令審訊延長。 余若薇就指,辯方於周日晚收到有關口供,並發現跟早前曾作供的警方證人口供「有出入」,要求法庭提供已作供證人的證供謄本,更不滿指審訊不單因新增加的文件而延長,亦牽涉之前證人的證供,「可能要研究番」,並提出暫時休庭以向被告解釋,「唔希望未睇盧督察嘅資料就繼續盤問」。再次開庭後,余若薇透露因情況出現「少少轉變」,被告需重新思考,讓兩人「沉澱及消化」,她亦需時向當事人索取指示,包括或會提出申請「永久終止審訊」,法官郭偉健於是批准休庭至下午2時半再續。 「終止聆訊」押後至下月中處理 下午再次開庭後,余若薇指與被告討論後,確認會申請「永久終止聆訊」,並需時3星期準備陳詞,控方亦需時回應,預計審訊需時兩日。她同時指出,由於需向兩名被告索取指示,惟兩人同在獄中,且每天面對審訊,難以給予指示,她亦未能經常到獄中跟被告會面,「會好困難先拎到指示」,故提出會為第3被告、即林紹桐申請保釋。 郭偉健最後把案件押後至12月13至14日處理,如果最後拒絕「永久終止審訊」的申請,則案件再安排在12月19日至1月17日續審。郭偉健並在聽畢控辯雙方陳詞後,基於特別情況,批准林紹桐以港幣5萬元現金及林妻以5萬元人事擔保金保釋,期間不得離港及需交出所有旅遊護照,亦要在報稱地址居住,以及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此外,林紹桐亦不得接受傳媒採訪;不得直接或間接發布或轉載可被合理地視為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意見或陳述;不得直接或間接作出任何可合理地視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不得直接或間接(包括任何電子或網上媒介)作出任何可合理地視為危害國安控罪的行為;以及不得直接或間接組織、安排、參與或協調任何對抗中央或香港政府的活動,或參與任何可合理被視為危害國安的組織之任何職位。 案件編號:DCCC 265/2022 記者:淳音 責編:李世民 網編:江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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