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公民團體發聲 籲挺十八歲公民權
讓年輕人共同承擔未來,台中公民團體聯合呼籲11/26「千萬投同意」挺「18歲公民權」。(記者蘇孟娟攝) 2022/11/18 05:30 〔記者蘇孟娟/台中報導〕選舉倒數計時,除公職人員選舉外,另將舉辦「十八歲公民權」修憲複決公投,台中數個公民團體十七日聯合呼籲,現行憲法規定廿歲國民才能投票,參政最低年齡為廿三,青年有權利也有責任共同承擔台灣未來,卻連參與政策的發聲權都沒有,籲民眾十一月廿六日用選票參與修憲,領公投票「千萬投同意」挺青年,落實世代正義。 台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張育萌指出,台灣部份法令將十八歲以下定義為「兒童」,民法通過十八歲為成年,卻又限制廿歲以上才能投票,出現十八到廿歲者「權利真空」,年底選舉將有台灣史上首見的修憲複決,籲民眾支持讓未來世代權利與義務更相符。 好民文化行動協會理事長林芳如指出,憲法自一九四六年訂定迄今已過七十六年,時代都已經從當年沒有電腦的世界,進步到人手一隻智慧型手機的年代,台灣十八歲、十九歲年輕人的投票權,以及參與政治權利仍遭舊憲法捆綁,有人屢以思考還不夠成熟質疑,但過去歷史年僅十八、十九歲的青年不畏獨裁、毅然投入改革台灣的大有人在,籲大眾支持憲法微調,讓年輕人共同承擔未來及責任。 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中部辦公室主任曾芳苑也說,年輕世代絕對有能力承擔公民責任,讓十八歲年輕人成為真正的公民,是我們這世代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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