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諾軒:不同光譜意見不一 有政黨對否決預算案有保留 2023.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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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初選案」周五(3日)續審,區諾軒開始接受辯方盤問,提及他在2021年7至8月間,接受了警方7次口供錄影,其間提及在公民黨主席梁家傑的辦公室會面,區表示不同政治光譜在落實「五大訴求」上有不同想法,指有民主派政黨對否決預算案表示擔心。他在盤問下同意,公民黨成員曾表達不同意否決《財政預算案》。另外,周五庭上控方讀出黃碧雲、何桂藍及林卓廷的承認事實。 「初選案」第19個審訊日,控方續由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羅天瑋讀出16名被告中,餘下3人的承認事實,包括黃碧雲、何桂藍及林卓廷,內容不少與昨日其他13名被告同意的控辯雙方承認事實版本相若,但承認的內容則較少。 其中同屬民主黨的黃碧雲及林卓廷,兩人在承認事實中,只同意有提交初選提名表格並參與初選,以及在各自的Facebook專頁發表貼文,以及有製作選舉競選單張等,惟並沒有涉及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及吳政亨的Facebook 貼文、文章、YouTube 發布的影片等,亦沒有提及香港民意研究所所處理的初選投票數據及結果。 至於涉及「民主動力」的部份,兩人的承認事實中,只涉及兩人曾參加所屬選區的初選選舉論壇,其他沒有出席的初選選舉論壇,並沒有包含在兩人的承認事實中。而黃碧雲亦未有提及其他42名被告參選,只稱「黃碧雲以參選人身分競逐初選」。 一度令休庭處理何桂藍未在承認事實同意家中搜獲物品 至於何桂藍的承認事實,雖然有提及區諾軒及吳政亨的Facebook 貼文、文章、YouTube 發布影片等,但並沒有提及戴耀廷、趙家賢、鍾錦麟所發布的文章及影片;其中關於吳政亨以網名「李伯盧」發布文章及發起「三投三不投」運動部分,承認事實提及「三投三不投」除架設網站外,亦開設Facebook專頁,及後改稱「街頭議會」,有關部分跟之前一日讀出的另一承認事實內容相若。 另外,就本案有組織舉辦或協助舉辦初選部分,關於香港民意研究所處理初選的投票數據及結果,以及涉及「民主動力」資料及文件等,亦包括在何桂藍的承認事實中。不過,在昨日讀出的 13名被告同意的承認事實版本,其中一句提及「除吳政亨、何桂藍、鄒家成、余慧明,其他被告案發時為前任或時任立法會議員、區議員」,惟在何桂藍的承認事實中,未有提及鄒家成的名字,法官關注為何有此差別?何桂藍的代表大律師Trevor Beel就回應,自己僅有涉及其當事人的承認事實,不知其他版本有出入。 另外,法官李運騰就關注,何桂藍的承認事實中,沒包括在她被捕後,於其住所搜出的一些選舉材料。何的代表大律師Trevor Beel一度回應,又稱若控方有意呈堂,則可能需傳召警員,但此為控方所需考慮事項,一度重申不會在承認事實中同意被檢取的物品,並透露當中包括一些與案無關的衣物。法官陳慶偉其後下令休庭30分鐘,並讓雙方處理相關情況,結果在休庭後,控方指何一方已同意把部份被搜出的物料加入到承認事實中。 就是否有案底問題需修改承認事實中字眼 至於在Facebook擷取的《墨落無悔堅定抗爭 抗爭派立場聲明書》、以及2020年7月15日的「抗爭派立法會參選人記者會」出席者,以及同日發布的《抗爭派立法會參選人立場聲明》的簽署人等,並不見包括在黃碧雲、林卓廷及何桂藍的3份承認事實內。 此外,3人的「背景」今早亦在庭上引來討論,涉及是否有案底問題,由於黃碧雲及林卓廷的承認事實中,其中一個段落提及兩人截至2021年1月7日沒有案底,何桂藍的版本,就指截至2021年12月12日她沒有案底;法官李運騰一度問及,有關段落是否期望法庭給予各被告有良好品格的考慮,另一法官陳仲衡就問,如被告在本案案發後時間犯案,是否仍應作考慮。控方回應指,有案例提及此情況下,法庭在考慮被告犯罪傾向性時,可不把有關被告視作沒案底考慮。 最終控辯雙方同意,就承認事實中的字眼作出部分修改,另亦就13 人同意的承認事實中,修正部分字眼內容,法官其後逐一向各被告詢問是否明白及是否同意內容,有被告稱「明白、承認」,有人稱「法官閣下,明白,承認」,另有被告就以英文回應稱「yes my lord」。 區諾軒前年7月至8月間曾7次錄取口供 下午開庭完成所有承認事實的處理程序後,控方首名證人、已認罪被告區諾軒再被帶進法庭作供,接受辯方的盤問,法官同時提醒區,其宣誓仍然有效。盤問由代表鄭達鴻及梁國雄的資深大律師潘熙開始,先問及區是否曾於2021年7月至8月間,錄影錄取了共7份口供,獲區確認。庭上披露,該7次口供,首份錄取日期為2021年7月27日;第二及三份為2021年8月3日;然後在2021年8月6日這天錄取了3份,以及於2021年8月12日錄取最後一份。 潘熙之後問及區諾軒,在他的首份錄影會面中,提及曾到梁家傑的辦公室,當時提過有一「重點爭議」,為如何落實「五大訴求」。他指對戴耀廷而言,說法細緻、具體,但很多民主派人物的想法不只在議會上的行動或主張,亦未必用上癱瘓政府的想法,區當時指,根據不同政治光譜的人,會有不同想法。潘熙問區所稱的「不同政治光譜的人」,是否包括公民黨及社民連?獲區同意。潘熙之後引述區曾供稱,民主派有不同光譜,包括傳統泛民、激進泛民、本土派,區回應指「佢哋係唔同嘅政治光譜」。 提公民黨對否決預算案感擔心惟未能確認是否全年持同一立場 潘熙接續引用區諾軒的口供謄本繼續盤問,並在庭上展示部分段落,當中提及區曾稱:「咁會導致佢哋對否唔否決預算案嘅壓力會比較大」,又提及如教育界獲撥款增聘教師,作為教育界立法會議員,很難去否決,「好難會背棄業界去否決呢個財政預算案」;潘之後問及區諾軒,對於否決《財政預算案》,是否會視乎參選人的政治看法,而功能組別對否決更有困難,而政黨關注的此項問題,是否伸延至同年5月尾到6月。區回答稱,「如果你話我個根據係協調會嘅話呢,咁就我會話6月、5月中。」 潘熙隨後再展示區諾軒另一錄影會面謄本,區當時曾供稱「(公民黨)林瑞華都有提及喇,雖然佢有公民黨身分,但同時間都積極考慮參選飲食界,都係表達過呢個關心,即係呢個都憂慮」,問區是否意指不同意否決《財政預算案》?區表示同意。至於據他理解,是否可視為公民黨無法同意否決《財政預算案》,並於2020年均持有同一想法?區則稱:「唔能夠咁武斷」,及後提問修正為2020年2月至7月,區就稱按該次會議各人的意見,難以推斷他們及後想法是否有轉變。 由於之後有被告希望上洗手間,法官認為現時休庭之後再續審,時間安排上未必理想,指今日審訊可提早結束,之後下令休庭,惟在尚未散庭之時,法官陳慶偉先望向旁聽席,囑大家安靜,繼而連番提醒律師團隊不要在庭上以水樽喝水。聆訊下周一(6日)續審,區諾軒繼續接受辯方盤問。 案件編號:HCCC69/2022 記者:吳婷康/程文 責編:畢子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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