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日作供申蘋果核心價值:與港人同冀法治民主自由
粵語組報道 2024.11.20
2014年12月11日「雨傘運動」期間,黎智英在香港政府總部外呼喊口號,隨後被警察帶走。
Photo: RFA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與《蘋果日報》相關的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事隔近4個月後,周三(2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踏入第93天審訊,辯方傳召黎智英出庭作供,由辯方作主問,黎先後被問及由服裝零售業轉投傳媒業、並創辦《壹週刊》原因,黎直言自己經歷1989年「六四事件」後,作為一名商人認為是參與資訊傳播工作的良機,同時強調《蘋果日報》的核心價值跟港人的核心價值相同,就是法治、言論自由等,而《蘋果》一直反對任何形式暴力,亦反對港獨或台獨,並禁止《蘋果》員工提及港獨,不容許宣揚港獨的人參與報章運作。就前《蘋果》論壇版主管楊清奇早前以控方證人身份出庭,供稱黎的立場在美國前副總統彭斯2018年一次演說後開始變激進,黎反駁自己跟楊甚少傾談,不理解何為何有此印象,更反指自己「若然我是激進,我應該一直都是激進」。
因經歷「六四事件」參與資訊傳播工作
黎智英身穿灰色西裝外套、內穿淺綠色毛衣,配戴大鏡片的粗框眼鏡,進庭後隨即向親友雙手合十及打招呼,展露笑顏,精神不俗。黎智英的太太、女兒、兒子黎見恩、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均有到庭旁聽。
黎選擇以英文作供,正式開庭後即從犯人欄內步出,由3名懲教人員押解,穿過律師席旁走道,其間一度望對公眾席方向點頭微笑,在到達證人台後,就用左手高舉聖經,然後以天主教儀式朗聲宣誓誓詞。在宣誓完成後,就在辯方主問下,開始講述創辦《蘋果日報》的背景。
黎原是服裝零售公司「佐丹奴」的創辦人,惟他在1995年出售公司股權,並在1989年創辦《壹週刊》,以及於1995年創辦《蘋果日報》。被問及轉投傳媒事業的原因,黎解釋因經歷「六四事件」後,作為一名商人認為是參與資訊傳播工作的良機,因「當擁有越多資訊,就越是知情、越是自由」。他又否認自己是「政治人物」,同時憶述首次參與政治是在「六四事件」時。
禁止《蘋果》員工提及港獨
至於創辦《蘋果》,黎稱只是公司業務的正常擴展,而《蘋果》的核心價值,黎表示就是「香港人的核心價值」,指港人經歷英國管治,他深信港人擁抱法治、追求民主、言論和集會自由、宗教自由等核心價值;又在辯方引述1995年《蘋果日報》的創刊社論〈我們屬於香港〉時,確認自己是該社論作者,亦是他唯一一次執筆撰寫社論。同時確認辯方節錄的內容,包括:「在資訊透明的今日,人民選擇自由的威力比任何力量都要強大。只要讀者選擇我們、支持我們的報道、認同我們的立場,那麼不管壓力有多大,我們都必定可以站立起來」,以及「我們深信,習慣了自由的香港人,對不合理的禁制、不公平的對待一定不會啞忍,因為天生下來香港人便對自由熱烈追求」,兩段正是《蘋果》核心價值和營運原則,亦是他辦報的原因。
就辯方追問黎為何能確定所有員工都抱有同樣價值時,他就回應,指相信只要是香港人,會有共同價值,是自然不過的事;不過,他同時供稱,他跟《蘋果》一直反對所有形式的暴力,亦反對宣揚港獨或台獨,認為港獨是場「陰謀」,直言有關想法瘋狂,因此一直禁止《蘋果》員工提及港獨,也不容許宣揚港獨的人參與報章運作。
否認自己在彭斯演說後立場變激進
早前以控方證人作供時曾稱,《蘋果》於2014年前較注重娛樂新聞,該年後報道變得集中在更多政治事件;黎回應時表明不同意,指《蘋果》一直支持爭取自由的社會運動,如曾在1997年6月4日刊登〈七千人大遊行促平反六四〉頭版報道,只因2014年後社會運動變多,《蘋果》作為報章有責任關注和回應,才顯得較活躍,非編採方向上的轉變。不過,黎同意同樣以控方證人作供的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指,他於2014年後站得更前,確認自己在2014年曾因參與佔中運動被警方拘捕,但最後未被起訴,該次亦是他首次被捕。
至於就前《蘋果》論壇版主管楊清奇供稱,黎在美國前副總統彭斯於2018年10月演說後,立場變得激進,因認為美國「反枱」改變對華政策,黎就在庭上回應,指自己甚少與楊傾談,不知對方為何有此印象,同時直言「若然我是激進,我一直都是激進(If I was radical, I was radical all along)」。
稱沒有意圖透過文章荼毒港人思想
控方開案陳詞曾指,黎在社會動亂之際以《蘋果》報道、文章達成其政治議程、「荼毒易受影響人士思想」;黎在庭上回應指自己「沒有任何政治議程」,包括從沒聯繫過「重光團隊」(SWHK),唯一接觸是給予對方過渡性貸款以支付登報費用。辯方就問黎是否知道《蘋果》讀者的類型,黎稱是擁抱核心價值的港人,不同意他們是易受影響人士,並指他們均有自己的價值觀。就辯方問他有否意圖荼毒讀者時,黎就回應指為了香港人,所做的事只是「高舉火炬」,以及僅評論已發生的事情,「我不認為我有能力透過文章荼毒或侵蝕香港人的思想」,自己亦沒有有關意圖。
此外,黎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任集團主席,盼承擔公司責任,惟他不同意是指給予編採方針,稱自己的角色是領導人,但沒訂下編採方針,重申《蘋果》核心價值與港人核心價值一致。黎又回應陳沛敏作供時稱他為人強勢,不認為自己有權說不,指不明白為何陳沒有權說不,指自己從沒告訴對方不能拒絕(I never tell her that she has no right to say no),而自己囑咐陳工作時非常有禮,從不命令,總問陳是否願意及按其決定;惟他同意如陳把他的管理風格視為其性格,他是有很強的個性(I have a very strong personality),但不同意其管理風格是會強逼他人,又指《蘋果》高層平均在公司工作逾廿年,更換總編輯非其決定,強調從不干預編採工作。
黎稱跟張劍虹不是朋友
就張劍虹早前曾證供提及,黎於2019年3月曾向他發送陳方安生與彭斯會面的合照,並稱要「做到最大效果」,黎同意是編採指示,而另一編採指示為「一人一信救香港」;辯方又引述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離港的報道,黎指當時張劍虹身在台灣,故望他可跟林榮基做訪問,解釋當時張在台灣又熟知香港情況,由他做訪問較方便,而不論是否張劍虹,他都會提出同樣要求,不認為是「編採指示」。黎續指,當時拍下林榮基離港照片的攝影師要求《蘋果》把照片放在頭版,故他把照片亦傳予陳沛敏,最終陳決定照片刊登在《蘋果》頭版。
至於《蘋果》印製10萬張「反送中」長幅,黎確認是他給予張的指示,但並非「編採指示」,解釋長幅非由《蘋果》派發,而是交予泛民,故不會印上《蘋果》標誌。
辯方同時關注黎跟其他《蘋果》高層之關係,黎稱跟張劍虹不是朋友,不會在工作外有交集,兩人亦不談及私人事務,縱一起用膳亦僅討論工作,但形容張是他信任的同事;陳沛敏就是朋友和同事,而楊清奇兩人甚少見面,形容兩人關係疏離,惟他會要求楊為其搜集新聞資料,楊就會到其辦公室報告。
以個人身分訪美不會跟張劍虹討論私人事務
黎智英又回應張劍虹曾供稱,黎在跟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在網台節目《細說中南海》中講述訪美經歷後曾向他來電,提及向美要求支援反送中運動;黎否認曾有相關通話,指張早得悉他與美國時任國務卿蓬佩奧會面,他沒理由致電張,而他視與美國官員會面為私人事務,因是以個人身分而非公司名義訪美,他並不會跟張討論私人事務。
至於張劍虹稱在得悉「Live Chat」節目嘉賓包括美國退休將軍 Jack Keane時曾向黎表達疑慮並詢問黎,黎就再稱他跟張劍虹只談公事,不會談及自己朋友或 Twitter節目,稱節目僅在其個人Twitter出現,但《蘋果》會上載該片段,強調從沒給予指示上載《蘋果》,但指同事或感節目能吸引讀者故上載,員工亦沒有取得其同意,強調《蘋果》不牽涉在「Live Chat」,惟他不知道《蘋果》有否宣傳「Live Chat」,因他不懂打理Twitter,其Twitter是由李兆富管理。
至於在2020年5月時,黎曾向張發訊息提及「請考慮蘋果日報發動一人一信救香港」,黎確認為編採指示,但否認張作供指,他經常在「飯盒會」給予編採指示,解釋當時公司正由報紙轉型至網上,「飯盒會」用作討論業務發展及公司轉型等。黎又回應張早前供稱,黎曾在一次「飯盒會」中提及要「和勇不分」,他指自己可能曾於其文章或與泛民對話時提及,但不完全肯定是否曾在「飯盒會」提起。
案件編號:HCCC51/2022
編輯/網編:畢子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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