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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富能案審訊在看守所進行
日期:8/7/2021 来源:网络 作者:网络

長沙富能案審訊在看守所進行 家屬無處伸冤

2021-08-06

長沙富能案審訊在看守所進行 家屬無處伸冤富能創辦人程淵的太太施明磊,因丈夫被捕而變成積極發聲的維權者。 

受訪者提供 


湖南長沙富能案,家屬從不同渠道得知,被告被秘密宣判二至五年,審訊過程在看守所內進行,而不是法院。家屬至今未收到通知,官派律師也沒有聯絡家屬。有家屬欲提出上訴,但受到官方阻撓。案中三名被告因從事公益工作為弱勢群體維權,被控顛覆罪名,被帶走羈押至今兩年,期間禁與家人及家屬聘請的律師會面。

被告之一、富能創辦人程淵的太太施明磊對本台表示,從不同的渠道,得知丈夫被判顛覆國家政權罪成,要入囚五年,但至今都沒有收到法院或官派律師方面的通知,她批評,由丈夫被捕到審判,都是秘密進行,官方連宣判結果都沒有通知家屬。她形容丈夫是在非法審判下,被判罪成。

施明磊說:我了解到他們的審判是在看守所進行,完全沒有到法院,匆匆的錄完像,官派律師配合表演之後就結束,官派律師到現在都沒有聯絡我們,所以這個審判從頭到尾就是一場非法的審判,這個就是太荒唐、太邪惡,他有甚麼法治可言呢?到現在為止這個案件都沒有錄入系統。

家屬:太荒唐,太邪惡,有甚麼法治可言?

施明磊表示,丈夫從事公益服務,不明白為何會被控如此重的罪名,又認為當局是借用《國安法》的名義,在官派律師配合下,打壓社會良知。

施明磊說:他們使用官派律師,看上去好像每一步都有程序,其實他是完全沒有任何法治,因為官派律師就是配合官方的一個打手,他(政府)用《國安法》來對付我丈夫他們,來對付中國的這些公民,這些案子就是一個典型用《國安法》打壓民間社會、打壓公民、有良知和有影響力的人。

她表示,會堅持為丈夫上訴,不會放棄,亦會把參與案件的官派律師身份公開,讓外界知道他們助紂為虐。

吳有水:官方多番阻撓 無法為兒子提出上訴

同案另一被告吳葛健雄是維權律師吳有水的兒子,吳有水對本台表示,在上月也透過非官方渠道,知道兒子被判罪成,但只知道被監禁三年和已經認罪,沒有其他的資料。

吳有水表示,知道消息後,已決定要以律師身份,為兒子提出上訴,已準備好所需的文件,但上訴過程中,遇到很多的阻撓。他表示,到長沙國安看守所要求會見兒子時,對方的人員要求他先取得法院同意,才可成為律師代表。他到法院申請時,又被拒於門外。案件一審的官派律師也用不同的借口,拒絶交出判決書。他表示,雖然自己熟悉法律,但也無辦法為兒子上訴。

吳有水說:我確實是上訴了,我下了上訴狀,準備了所有授權委託,都辦好了,因為上訴一定要我兒子的簽字,還有要看到判決書 ,因為我兒子的辯護律師,宣判以後他們居然是沒有拿到判決書,一審已經判決出來,作為二審的合法辯護律師,我完全是有權會見,但是看守所不讓我進去,上訴期限大約在7月31日已經過去,現在我們已經窮途末路了,沒有甚麼可以採取。

吳有水表示,同案的另一名被告劉大志被判監兩年,應該已經刑滿出獄,但據他了解,劉大志刑滿後,仍未能回家,繼續被官方監視居住,他亦擔心,兒子在刑滿後,是否會被安插其他理由,無法獲得真正的自由。

湖南長沙公益組織「富能」案,三名被捕者程淵、劉大志和吳葛健雄,被指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三人在2019年被長沙國安帶走,官方至今都未有就案件進行公開審判。

記者:陳妙玲 責編:羅燕雲 網編:劉定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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