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刑3年的大午集团案受害者刘会茹(孙大午妻子)的案情通报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1年9月3日。本网获悉获刑3年的大午集团案受害者刘会茹(孙大午妻子)的案情,现通报如下: 刘会茹:女,1953年10月13日出生,河北省人,知名民营企业家、河北大午农牧集团有限公司前董事长孙大午之妻,河北大午农牧有限公司核心创办人(之一),企业前高层管理者,挂职副监事长,中国在押维权人士。 1985年起,因承包了一片荒弃的砖窑和坟包地作为投资养殖业,后历经几年发展,随促成与其丈夫孙大午共同创建河北大午农牧集团有限公司之行为,并成为丈夫创业、经营发展以及日后对社会“行公义,好怜悯”等作为的坚实后盾; 2020年11月11日,因河北大午农牧集团有限公司孙大午等25位集团高管及亲属、亲信幕僚等被河北省高碑店市警方悉数带走,并被迅速以涉嫌“寻衅滋事、破坏生产经营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其受牵连亦与两个儿媳等分别被带走、刑拘; 同年11月20日、12月14日,因其年事已高,又患高血压、糖尿病等多种疾病,且早已不参与大午集团的决策和经营,既不涉及违法犯罪,也不涉及暴力性犯罪,其代理律师随为其先后两次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即取保候审),但两次均被警方以“经审查,我局认为刘会茹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为由遭拒; 2020年12月17日,被高碑店市警方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转正式逮捕; 后其案被高碑店市检察院起诉至至高碑店市法院;2021年8月31日,终被河北省高碑店市法院一审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期至2023年11月10日;同案另两个儿媳及一个侄女被判定罪免罚。 目前被羁押于河北省保定市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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