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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漳州市李红花的案情通报
日期:10/13/2021 来源:网络 作者:网络

获刑3年6个月的福建省漳州市李红花的案情通报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1年10月13日,本网获悉获刑3年6个月的福建省漳州市李红花的案情,现在通报如下:

李红花:女,1964年7月12日出生,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市榜山镇梧浦村人,毛木耳种植专业户,“龙海市步文清松食用菌加工场”创办人和经营者,维权访民,中国在押维权人士。

自1994年12月以来,与丈夫一起从事毛木耳专业种植事业,并创办食用菌加工场,一直遵纪守法,按时向当地政府缴纳各种税收,但因其经营绩效甚佳,故遭地方当局的妒忌眼红;

2008年11月24日,其全家木耳棚和养猪场遂遭地方政府暴力强拆,且其及老母被殴打致伤/致残;

迫于无奈其被迫维权,竟又遭当地政府疯狂报复;数年来,曾先后16次被龙海市警方行政拘留;2012年,曾被劳动教养1年9个月;

2018年9月12日,曾因参与福州鞭炮案而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 罪刑事拘留,关押37天后才被取保候审释放;

2019年3月6日,因土地强拆维权多年未果,其80余岁的老母庄金莲赴北京信访,其为避免两会期间人身自由被限制,让女儿陈小玲陪外婆一同北上,自己则暂避福州市亲友处,但依然被漳州市龙海市警方抓走,处行政拘留15天;3天后,其母亲、女儿亦遭抓捕;

同年3月21日,其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刑拘;

同年4月16日,其母女三人均被漳州市警方以同罪由转正式逮捕,并关押在漳州市女子看守所;

2020年7月25日,其寻衅滋事案被福建省漳州市法院在漳州女子看守所正式开庭审理;9月11日,因其在庭审中拒绝认罪,遂被该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刑期至2022年9月20日;另有其母庄金莲亦被判刑2年,刑期至2021年3月6日;其女因免于起诉而未被判刑。目前在福建省女子监狱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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