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刑4年6个月的香港四十七人案之岑敖晖的案情及简历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5年4月24日,本网获悉获刑4年6个月的香港四十七人案之岑敖晖的案情及简历,现在通报如下:
岑敖晖:1993年6月11日出生,英文名Lester Shum Ngo-fai,原美国籍、现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籍人,前香港专上学院学生联会成员及学联副秘书长,前“香港众志”(民主派政党,现已解散)成员,前荃湾区议会海滨区议员,泛民主派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
早年生于美国纽约州纽约市,2000年其返回香港,并在圣公会曾肇添中学学习,后就读香港中文大学政治与行政系;大学期间,曾担任香港中文大学学生会干事会外务副会长,又加入香港专上学院学生联会(简称“学联”)并担任副秘书长,自此涉入社运活动;2014年雨伞运动(又叫占领行动)期间,其与学联秘书长周永康等带领香港专上学生联会发起罢课并积极参与占领中环等社会运动,以向中共及香港政府争取包含公民提名在内的真普选;同年9月26日,因参与重夺公民广场行动被警方以涉嫌“非法集会及强行进入政府建筑物”而拘捕,后经法庭批准人身保护令后方获警方释放;但至2014年11月26日,其在旺角清场时又被捕,后被控涉嫌“刑事藐视法庭”罪,并于2018年1月17日在香港高等法院被判监1个月,缓刑12个月,罚款1万港元。
2019年香港区议会选举中,其表意愿放弃美国籍而报名参选荃湾区议会海滨选区,并于10月18日收到选举主任的确认信,确认其提名有效,最终其以高票胜出,成功当选海滨选区议员;2020年5月,其在Facebook上发文《周梓乐被香港警察谋杀身亡,半年》,因律政司向其发信要求删文,但其并未实时删文,后其即被以涉“违反禁止煽动暴力的临时禁制令”而被律政司控告藐视法庭,并于2022年4月14日其在高等法院被判监禁6星期,交付诉讼费2.5万元;2020年,因参与组织维园六四烛光晚会,其等多名民主派人士被控“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后其与黄之锋等4人于2021年4月30日承认“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且在同年5月6日被判囚6个月;
2020年立法会换届选举,其再此报名参选35+民主派初选,但最终其提名被选举主任裁定为不符合《立法会条例》有关拥护香港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声明要求,故被宣布提名无效;2021年1月5日,其因先前参与35+初选案(又称香港47人案)而再度被拘捕,遂很快被暂获交保释放,但因2020年的维园六四烛光晚会非法集结案而被收监再押于荔枝角惩教所;2022年8月18日,其等香港47人案29名被告承认“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2024年11月19日,香港47人案在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代高等法院)被统一宣判,其因视为「反中乱港分子」而再被重判有期徒刑4年6个月;两次被判刑期迭加,其刑期预至2026年1月。目前在赤柱监狱服刑。


Posted by 维权网 at 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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