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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喻平被以 “故意伤害罪”判刑
日期:1/1/2026 来源:网络 作者:网络

湖北荆州民主人士王喻平被以 “故意伤害罪”判刑2年10个月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6年1月1日,本网获悉:湖北荆州民主人士王喻平(网名王一鸣)被以“涉嫌故意伤害罪”2025年12月20日上午在湖北省监利市法院开庭,王喻平拒绝出庭。家属委托的律师为其进行了辩护,没有当庭宣判。2025年12月30日,监利市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定王喻平犯“故意伤害罪”,判刑2年10个月,刑期至:2028年7月4日。

王喻平2025年9月初因与维稳他的人员发生纠纷,遭刑事拘留,被羁押在监利市看守所。据王喻平给律师说:他只是用一根铁丝轻轻触碰了他怀疑跟踪他的姜姓警察,姜姓警察就势倒地,结果触地的时候摔到腰部导致骨折,被鉴定为轻伤。王喻平被送到看守所后被打了四次,肋骨有受伤,律师已就此进行投诉。

王喻平曾以煽动颠覆罪名被判刑11年,2023年11月7日刑满出狱,2024年5月27日又被强行关进精神病院,因其激烈反抗得以出院。王喻平被关精神病院期间有被强行灌药。

王喻平简介:1964年 9月11日出生,湖北省监利县容城镇人,网名“王一鸣”、“人民思想家”等,曾历任某国企分厂厂长、私企高层主管等职,“中华民主正义党”组建人及主席,网络作家。
























Posted by 维权网 at 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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