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春编者按:这是两会上难得一见的声音,“寻衅滋事”罪是这些年来中共强加于异见人士,维权人事的罪,这个罪只要对政府不满都可以套用。如朱征夫所说概念模糊易被滥用。但是只要司法不独立,即使取消了这个罪还可以用另外的罪名,比如毛时代的反革命罪改为颠覆国家政权罪,罪名变了实质没变。习近平倒行逆施将个人与党置于法律之上。这是真正需要改变的。
2022.03.06 11:01 ET 全国政协委员朱征夫 网络图片 全国政协委员朱征夫呼吁取消“寻衅滋事罪”,因为“寻衅滋事”概念模糊,易被滥用,使社会过度刑法化。 据中国媒体报道,作为政协委员的朱征夫具有律师身份,并兼任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朱征夫认为,“寻衅滋事罪”存在着“体系上的逻辑缺陷”,应该适时取消。 朱征夫表示,但在现实情况中,“寻衅滋事罪”对具体犯罪行为的表述,难以准确界定。其模糊性不仅影响人民群众对权利义务的合理预期,也导致执法机关“选择性执法”。 报道称,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刑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曾文科认为,“寻衅滋事罪”之所以在法学界和社会上引发争议,主要是因为“适用的范围太宽泛”,导致了一些没必要入罪的行为也入罪,使得这一罪名成为可轻易定罪的“口袋罪”。 据本台早先报道,中国当局动辄以“寻衅滋事罪”打压中国公民的依法维权活动,因此被诸多维权人士、异议人士以及上访者视为“恶法”。 (责编:安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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