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发指导意见公布翻案案例 称依法拯救有挽救价值民企
北春编者按:中共为了挽救经济,近日出台新的二十七条指导意见,并公布十二宗成功翻案的案例,更表示会拯救有挽救价值的民企。习近平为了不忘初心,打击民营企业,使一大批民营企业家破人亡,现在一看经济不行了,又要重启民营经济,为此拿出一批被打的民企翻案,视法律为儿戏。法律完全成了为政治服务的工具。正如经济学家向松祚所说。消灭民企是他们的崇高精神,需要民企是他们无奈的选择。仅此可以看到中共的邪恶本质。时到如今民企已经看透。
2023.10.12 11:55 ET
最高人民法院(图)近日也出台新的二十七条指导意见,并公布十二宗成功翻案的案例,更表示会拯救有挽救价值的民企。
美联社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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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为救经济,各部门纷纷出台新政策,协助和为民企经营提供便利,连最高人民法院近日也出台新的二十七条指导意见,并公布十二宗成功翻案的案例,更表示会拯救有挽救价值的民企。这种新做法是否真能改善民企经营和挽回他们投资的信心呢?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7条《指导意见》,以配合国务院7月发布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意见",包括要求审判工作加强对民营经济的保护,防止和纠正把经济纠纷认定为刑事犯罪,要求法院依法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自媒体等,发布针对民企的虚假宣传、商业诋毁、恶意诉讼和恶意“维权”行为;尽可能减轻追缴财产等活动,查封扣押时要防止财产价值贬损,以及要健全常态化冤错案件纠正机制等。
同时,也发布十二宗涉及民企的再审案例,当中一半已改判无罪。判决变动最大的是1995年经营民企的段琪桂,因贪污被判死缓,上诉后改判有期徒刑十四年,今年三月因案件重审被改判无罪。
负责介绍文件的最高法院民二庭庭长林文学表示,新意见能依法保护民企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法院将依法拯救陷入财务困境但有挽救价值的民营企业。
人权律师:最高法院只把翻案当政绩 无视冤案受害人获改判前已付出沉重代价
中国人权律师王全璋表示,多年来涉及民企和企业家的经济和刑事案件非常多,不排除这次的做法,是所有冤案受害者、家属和律师们的抗争成果,但不代表是最高法院承认过往有错判和误判的情况,更不代表能改善民企面对不公平审讯的处境。
王全璋:"表面上看,改判是一种进步,但实际上是经历很复杂的情况,当事人、被冤枉的人往往要付出非常沉重的代价。当事人经历各种抗争以后获改判,最高法院却拿个案变成自己的政绩作宣扬,因此没法说是最高法院承认以往有错判和滥判的情况。因为一个不公正的判决,往往跟地方的政治有很大的关系,这个指导意见对已错判的个案,能起多大的作用是很难说。"
2019年9月23日,正在大午集团库房内巡视的中国民营企业家孙大午(左)。(法新社)
评论:官方多年来把经济案刑事化抢民企产权
时事评论员方原表示,公检法多年来以经济、民事案件刑事化的手段,抢占民企产权,被最高法院公开的再审改判个案,只是冤案的冰山一角。他表示,最高法院提出,要拯救有挽救价值的民企,做法不能为错判的冤案平反,更是为法院提供腐败的新条件。
方原:"什么是有价值,涉及谁来定义的问题。执行者要靠自己的理解来定义,最终变成了以人治去表现的手段,也沦为了腐败的温床,所以这个是一个闹剧。最高法院的动作,更多的是在向上表态,离真正要恢复民营企业家信心的目标,是非常非常的遥远。"
评论:孙大午案若不翻案重审 难以挽回民企对司法的信任
江苏宜兴时事评论员张建平表示,最高人民法院的说法,没有探讨和反思造成民企冤案的根源。要挽回民企对司法系统的信心,应该要重审具有争议的民企案件,例如民营企业家孙大午的案件。
张建平:“在民营企业当中,孙大午的案子是一个标志性的案子。他对政治有看法,交往的人群也是一些思想进步开明的人。利益集团利用手中的权力,通过司法对他进行打压,追究他的刑事责任,把人家抄家了,是很荒唐。如果孙大午的案子得不到纠正,对民营企业的伤害,以及要修复这种伤痕的效果不会很大。"
时事评论员李法天表示,最高法院的做法,突显公权力把法律当作儿戏的心态,随时可以按需要,利用判案和再审机制,打击或拯救民企,反映中国的法院没有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的概念。
记者:陈子非 责编:陈美华、梒青 网编:伍檫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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