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未成年犯罪刑责拟降至12岁奸淫未满10岁女可判死 
中国拟将未成年人犯罪的刑责年龄降到12岁。图为云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未成年服刑人员在上课。(中新社) 中国近年犯罪年龄愈来愈低,引起社会讨论。13届全国人大常委会13日二次审议「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规定已满12周岁未满14周岁的青少年,犯故意杀人等情节恶劣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草案亦提出,奸淫未满十岁女最重将可判死刑。 新华社报导,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13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拟在特定情形下,经特别程序,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 草案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 报导指出,根据中国现行刑法规定,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无需承担任何刑事责任。近年来,一些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涉事者因未达到法定年龄而免于承担刑事责任,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讨论。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全国人大代表、部门、地方和社会公众建议修改刑法相关规定。 同时,草案统筹考虑刑法修改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相关问题,将收容教养修改为专门矫治教育。草案规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另据港媒报导,草案也拟加强对未成人的刑法保护。对于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造成幼女伤害等严重情形将适用更重刑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草案也增加特殊职责人员性侵犯罪,对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人员,与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不论未成年者是否同意,都应追究刑责。 世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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