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院通过法案把劣等中国公司从美国股市下市
美国参议院通过法案,将要求中国企业证明不受政府控制,否则面临在美下市命运。(美联社) 国会参院20日通过「外国公司问责法」( Holding Foreign Companies Accountable Act),希望强化对中国和其他外国企业的监管,要让劣等的中国和外国公司从美国股市下市。 这项法案由共和党籍参议员甘迺迪(John Kennedy,路易斯安纳州),和民主党籍的范霍伦(Chris Van Hollen,马里兰州) 联合提出;接下来还须在民主党掌握多数的众院通过,并由川普总统签署才能成为法律。 若法案顺利通过,虽然所有外国企业都将强制接受监管,但无疑是针对中国;川普前贸易顾问威廉斯(Clete Willems)表示:「这是对中国的一大警讯,希望中企能更透明地接受审查,遵守相关法规。」 目前在美国股市挂牌上市的中国公司,不受和美国企业相同的投资人保护规范和会计标准约束,因此让散户投资人面临更高的受骗风险。 外国公司问责法规定,若在美国挂牌的公司连续三年未能接受公开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ublic Company Accounting Oversight Board)的审查,证券交易委员会(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将暂停其股市交易。 「这条法案告诉全世界的企业,如果想在美国挂牌上市,你必须缴交帐目,而证交会有权进行审计。」甘迺迪说:「如果你在三年期间一而再,再而三拒绝,那将无法在美国挂牌。」 法案也将要求外国企业,证明非政府拥有,或受到掌控。 「10年来不断要求正视中国公司不断诈骗美国投资人的问题,参院通过法案让我们感到非常振奋,希望能正式成为法律。」知名做空机构浑水研究(Muddy Waters Research)创办人布洛克(Carson Block)说,「在美股挂牌就代表能从美国投资人手上获得资金;只要中国对美国审查法规仍抱持投机心态,那根本不应该在我们的市场上。」 过去10年间中国企业从美国投资人手上骗取超过数十亿元资金;根据美中经济与安全审查委员会(US-China Economic and Security Review Commission)资料显示,截至今年2月底,美股有多达156间中国企业市殖达1兆2000亿。 综合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