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議員提新法案庇護港抗爭者 另有提案禁中共黨員入籍及獲綠卡 2020-06-17
圖左為有份提出《香港救援法》的民主黨眾議院議員索茲。(路透社資料圖片) 00:00/02:12
中共強推「港版國安法」,引起國際社會批評,美國國會先後有議員提出不同法案作出回應。而眾議院將再提出一條新法案,要求國務院指定部份香港人,包括前線示威者、民主派等港人定為「第二類優先難民」(Priority 2 refugee)。換句話說,因政治理念而遭受迫害的香港前線抗爭者、參與民主運動人士,及其配偶、子女和父母可受惠於新法案而得到難民庇護,流亡台灣的抗爭者料亦可在台灣申請難民資格。 提出這個《香港救援法》(《Hong Kong airlift act》)的,包括八名分別來自兩黨的眾議院議員。他們包括共和黨匡希恆(John Curtis)、民主黨索茲(Tom Suozzi)等。駐華盛頓港人組織HKDC指出,有關法案將指定部份香港居民為第二類優先難民,將可簡化難民資格申請程序,法案將保護參與反修例運動、抗議中共侵犯香港自治相關示威活動的公民社會領䄂及示威者,包括急救人員、記者、義務律師,以及被正式起訴、拘留或定罪的抗爭者。 HKDC行政總監朱牧民表示,若美方指定相關港人為第二類優先難民,意味這些人可在駐港美國領事館、其他國家美國領事館,甚至台灣的美國相關機構申請難民資格。朱亦透露,參議院會推出同一法案,認為兩院共同提出法案,反映當地政界認知香港急切狀況,又認為今次法案內容為較具體支援香港運動的措施,為白宮提出指引,而行政機關亦可直接接納政策建議,實施具體政策。 另外,賓州共和黨籍國會眾議員雷森塔勒(Guy Reschenthaler)周一(15日)提出《終止中國共產黨入籍法案》(End Chinese Communist Citizenship Act),禁止中國共產黨黨員獲得綠卡和歸化美國。 該法案要求修改美國《移民與國籍法》第212(a)(3)(D)中關於基於中國共產黨黨員身份而不被受理的條款,要求在禁止成為美國公民的移民名單中,增加「中國共產黨或其繼承者」的條款,為領事官員提供必要的明確性,以確保中共黨員不能獲得綠卡和歸化美國。 此外,該法案還要求取消現行禁止入籍情形的兩項豁免,這兩項豁免是:如果個人終止了黨員資格,則享有豁免權;如果個人與美國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有關,則享有豁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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