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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宗教事务局于近日发布有关《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打压宗教意见。以期在2018年初实施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后,再次对中国境内的各宗教展开新一轮严控措施。 9月10日,中国国家宗教事务局发布了《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稿)》),这又是中共政府制定的钳制宗教信仰自由的一项政策。 根据《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强制实施申请《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制度,限制在网络上传播宗教信息,参与此类活动的组织,机构和场所必须首先获得省级宗教事务部门的许可。而获得许可证需要具备六个条件,其中最主要的是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必须是中国公民。中国大陆许可证有效期仅为三年。禁止海外组织或个人在中国从事任何网络宗教信息服务。 《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网络宗教信息是指通过网站,应用程序,即时消息工具,网络直播或任何其他社交媒体平台,以文本,图片,音频形式推广的宗教教义,知识,文化和宗教活动和视频消息等。 此外,《办法(征求意见稿)》还规定,除获得许可的组织或个人外,“讲经讲道实行实名制管理,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讲经讲道或者转发、链接相关内容。教育培训实行实名管理,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开展宗教教育培训;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方式直播或者录播拜佛、烧香、受戒、诵经、礼拜、弥撒、受洗等宗教活动。” 该《办法(征求意见稿)》还进一步限制了获得许可证组织,禁止他们对国家和宗教政策和法规进行任何批评。此外,还禁止个人和组织以宗教名义在网络上筹集任何资金。 这一《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是中国的强硬运动和激进反宗教立场的一部分。该《办法(征求意见稿)》是在国际社会批评中国因“再教育营”拘留近100万维吾尔人的背景下发生的。中国近年来也一再打击地下基督教,北京于近期关闭了该国最大的家庭教堂。 而中国对西藏佛教信徒的压迫性宗教政策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批评。自2011年以来,中国通过民主管理委员会在西藏接管了1700多座寺院,并通过“第5号令”和其他相关法律控制和规范“活佛转世”制度。中国政府还对包括拉荣五明佛学院等在内的佛教寺院进行了大规模驱逐僧尼和拆毁寺院的行经。 鉴于中国政府近年来持续打压宗教自由,迫害宗教信徒。欧洲议会宗教委员会于近日发布年度报告,将中国归入“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的国家。该报告还将中国列为“最低焦点”组,对宗教信仰自由的尊重最低的国家名单中。
来源:西藏之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