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4日台湾国民党主席朱立伦(左)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与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握手。
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官网公布“国家安全法”二审草案,其中规“台湾同胞”有义务维护国家主权与统一,在台湾受到关注。
中国人大官网星期四公布的国家安全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在台湾引发关注。审议稿11条提到“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
绿营人士批评说,马英九总统和国民党主席朱立伦联手捍卫九二共识,中国人大却公布出如此法条,目的是借着法令,明确把台湾纳入在中国的国内法里面,对中华民国的国家主权不利。
政策宣示
曾经担任民进党中国事务部主任的台湾智库谘询委员董立文教授认为,审议稿第11条对香港的影响大于对台湾,因为港人要求民主的呼声与行动在过程中被北京定义为港独。
董立文说:“国家安全法”是中国大陆的法律,是写给中国大陆的人民看的,大陆爱怎么制定就怎么制定,这跟在台湾的中华民国一点关系都没有,纯粹只是一种政策宣示。
董立文说:“ 当然是对国内,也有对台湾,对香港的政治宣示。 但是既然是政治宣示,其实就不必对北京的这种恐吓方式感到恐吓。 最好不被恐吓的方式就是,那是他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去规范他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
台海关系
文化大学教授蔡玮对美国之音说,人大公布的“国家安全法(草案二次审议稿” 第11条可以视为是中国的政策宣示,但是在国家安全法的草案成为法律之后,再与2005年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结合在一起,就可以看出大陆对台政策正朝向以法律和法治的层次,来规范双方的关系。
蔡玮说:“ 习近平讲过要一线治国,依法治国; 张志军也讲过依法来巩固两岸关系处理一个中国原则,所以有这个脉络可寻,他的政策一贯性和延续性是存在的。”
蔡玮教授说,刚刚公布的审议稿在目前的时间点上,以及其内容毕竟有针对性,因为大陆认为香港出现港独,台湾也有跟大陆分裂的倾向,因此尽管人大制定的是国内法,第11条审议稿的内容台湾还是必须予以重视。
另一方面,董立文教授说,中国不是个法制国家,政治大于法制,而且大陆的法律从审议到宣布立法的时间可长可短,例如中国通过的反恐法至今还未公告为法律。星期四公布有关台湾的审议草案何时才能成为法律难以预测。
—— 原载: V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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