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正庭/金門報導〕海巡署金門海巡隊昨天在北碇島附近查獲一艘越界的中國漁船,將科處新台幣三十萬元起跳的罰鍰,這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裁罰實施後首例。
海巡署金門海巡隊昨查獲一艘越界的中國漁船,將科處新台幣三十萬元起跳的罰鍰。這是兩岸條例修正裁罰實施後首例。(金門海巡隊提供)
金門海巡隊昨天上午六時許接獲通報,北碇島附近有中國漁船出沒,隨即派出PP-2007艇、PP-2066艇前往查緝,發現一艘類似海釣船的白色無船名快艇,外觀幾乎與金門籍船艇無異,靠近盤查,將兩名來自中國泉州的鄭姓船員帶回料羅隊部偵查。
金門海巡隊長黃瑞原說,「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從六月十五日起實施,中國船舶未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限制或禁止水域,罰鍰由原新台幣五萬至五十萬元提高為三十萬至一千萬元。
黃瑞原表示,將加強留置調查並依法科處三十萬元以上罰鍰,盼透過重罰遏止中國漁船違規越界捕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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