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 –宣布三名涉嫌在企业收购和重组过程中触犯《防止贿赂条例》的三名企业界名人
香港廉政公署(香港廉政公署网站截屏) 美国之音 2015.08.02 14:40 香港的一个重要政府部门 – 廉政公署 – 8月1日宣布对三名涉嫌在企业收购和重组过程中触犯了香港《防止贿赂条例》第9条的三名香港企业界名人,予以起诉。其中,黄英豪是涉案公司的现任董事,另 两人分别出任该公司前任董事。廉政公署表示,这三人在“海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07、2008年的收购和重组过程中,对该公司某些高级主管进行贿赂; 重组后的公司2009年1月被更名为“香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简称 “香港资源”,由黄英豪主管。半年以后,即2009年7月,黄英豪以同样手段,即以贿赂高级主管的方式,收购了珠宝首饰公司“金至尊”旗下的大宗资产。 黄英豪一度被一家总部设在北京的“国际文化传媒中心”旗下的 “华商名人堂”誉为拥有“贵族”气质的第三代富豪,其父是香港律师界的一位资深人士。黄英豪本人更是一度名列十大杰出青年榜,而且目前还担任中国政协委 员,对他的介绍往往是“拥有广泛的政商纽带”,堪称香港社会的名流之一。或许也正是因为这一点,黄英豪等人8月1日遭到廉政公署正式起诉的消息,不胫而 走,被《明报》、《苹果日报》、《南华早报》、《中国日报亚洲版》等媒体纷纷报道。香港廉政公署的职能,再一次映入大众的眼帘。 香港廉政公署成立于1974年,英国管辖期间。根据该机构的“自我介绍”,廉政公署是在 “贪污横行”的日子里诞生的。 “六、七十年代,香港经历了急剧的转变,当时人口快速增加,社会发展步伐迅速,制造业蓬勃发展,经济渐次腾飞”,但是社会资源落后于实际需求,“这种环境 助长了贪污的歪风。市民为了维持生计以及尽早获取公共服务,都被迫使用‘走后门’的方法”。 廉政公署在叙述机构诞生历史时写到:当时所谓的“茶钱”、“黑钱”等各种贿赂的名堂层出不穷,广大市民对贿赂的概念和手段“不仅耳熟能详,甚至无奈 接受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而与此同时,广大的市民又是贿赂行为的受害者。“那时候,在公共服务机构中贪污情况十分严重,如救护人员在接送病人往医院前, 向病人索取‘茶钱’、病人要‘打赏’医院的亚绅(护理),才可取得开水或者便盆 … 贪污风气在警队中更为严重。受贿的警务人员更包庇黄、赌、毒等各种非法罪行”,市民们“敢怒不敢言”,而整个香港社会则处于“风暴如箭在弦”、即一触即发 的状态,而政府方面则似乎束手无策。民愤愈积愈烈;到了70年代初,社会舆论形成的压力也已经十分强大。1973年,时任香港警方的一名高层官员被发现拥 有430多万港币的财富、并被怀疑是贪污所得。香港的律政司要求此人在一个星期内解释其财富来源。然而,一个星期不到,此人逃之夭夭,“安全”地去到英 国。这一事件可以说是引来群情激愤,港府不得不成立专案调查委员会。委员会的报告得出结论说,除非“反贪部门能够脱离警方独立,否则大众永远不会相信政府 确实有心扑灭贪污”。 香港廉政公署于1974年2月正式成立。之后,一直以严厉执法、预防、以及公共教育“三管齐下”的方式,打击贪污。1975年初,逃到英国的那位警方高官被成功引渡回香港受审。廉政公署形容自身团队的工作“高度专业”、“锲而不舍”。 8月1日被廉政公署宣布受到正式起诉的香港商界名流、拥有广泛政商关系的黄英豪等三人目前皆处于取保候审状态,8月5日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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