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規定司法獨立 馬道立秒殺張曉明饒戈平
馬道立強調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李家皓 攝)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饒戈平前日為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指香港一向不實行三權分立護航,公開批評本港部份法官不準確理解《基本法》、將香港政治體制誤解成「三權分 立」,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昨罕有地公開表態,表明不會評論饒戈平言論,但列舉4條《基本法》條文,強調《基本法》規定香港奉行司法獨立,人人在法律面 前平等。立法會議員李卓人讚揚馬道立有智慧,「佢話唔回應,實際就句句到肉咁秒殺張曉明同饒戈平」。
饒戈平日前指有香港法官不準確理解香 港制度是三權分立,而馬道立就曾說過香港制度是三權分立。馬以往除在法律年度開啟典禮致辭時,會就有爭議司法議題表態之外,甚少接受記者訪問,但他昨早到 終院大樓上班時,罕有地願意開腔答記者政治問題。對於記者追問他對饒戈平批評法官言論,馬道立即說不作評論,「今日我唔會評論人哋最近講嗰啲嘢,亦唔會評 論人哋對我以前講嗰啲評論」。
馬隨即主動引用《基本法》條文,解釋香港有司法獨立及沒有人在法律面前有特權,「第一就係司法獨立,司法獨立喺《基本法》裏面係規定嘅,請大家睇第2條、第19條同第85條,第二,係《基本法》第25條,呢度規定係人人喺法律面前係平等」。
律 政司司長袁國強昨離港前為饒戈平言論降溫,指饒不是指所有法官誤解《基本法》,他認為法官是按《基本法》審理案件,某些判詞的確有將 「separation of power」譯做「三權分立」,「好多時候,當法官講separation of power三權分立,其實重點係指司法獨立」,但他拒評香港是否三權分立,只稱現時再討論哪個說法正確和偏差,「可能已經唔係最重要嘅意義」,並指香港行 政機關受立法和司法機關監管和監察,社會無需憂慮。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港大法律系教授陳弘毅指出,《基本法》在不同章節均有提及行政、立 法和司法,認為在一般理解之下,符合三權分立要求,而饒戈平亦無解釋法官如何誤解《基本法》,「如果佢(饒戈平)以為三權分立或者seperation of power呢個字,就係誤解《基本法》,我哋需要問佢,佢心目中嘅三權分立係乜先?」
公民黨法律界議員郭榮鏗表示,理解馬道立作為 首席法官,不想捲入政治爭拗,但一涉及司法獨立原則,馬道立必需表明立場,因為馬和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過去多次表明香港奉行三權分立,終審法院多 個判例亦講明,三權分立不只包括司法獨立,亦包括行政和立法互相制衡和有獨立性,認為馬言論「明顯不同意張曉明所謂特首超然論」。工黨立會議員李卓人讚揚 馬道立有智慧,引用《基本法》條文說明司法獨立、特首在法律面前是沒有特殊地位,「佢(馬道立)話唔回應,實際就句句到肉咁秒殺張曉明同饒戈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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