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底甩鐵】■汲水門大橋前晚被撞後,路政署人員昨乘吊臂車伸展至橋底作檢查,發現橋底鋼鐵遭撞斷及脫落(箭嘴示)。羅君豪攝
【青馬橋事故】【本報訊】汲水門大橋前晚遭躉船撞毀引致青嶼交通大癱瘓,警方昨以刑事毀壞罪拘拖船船長及兩名躉船船員,料事件涉嚴重人為疏忽,有指躉船被 拖船拖行時沒收起吊臂杆,硬闖汲水門大橋,結果撞毀橋底,橋身六條路軌受損及鋼鐵和螺絲鬆脫,幸沒影響結構安全。有專家稱,涉事船隻須為這宗嚴重事故負上 刑責外,船公司或被索償高達千萬元的維修費。記者:張培生 黃 昇
撞毀汲水門大橋引致青嶼幹線大癱瘓的躉船「新財威8」,船長34米、寬17米,隸屬於新財威運輸有限公司。姓黎(62歲)拖船船長、姓梁(56歲)及姓冼 (39歲)船員涉刑毀被捕,水警總區重案組第2隊跟進。消息稱,新財威8最近參與港珠澳大橋工程,事發前正由機場附近的地盤返回油麻地避風塘,由於沒有動 力裝置,需由一艘拖船「永照號12」拖返避風塘。
無收吊臂杆 潮漲船輕肇禍
前晚7時30分,躉船駛經汲水門大橋時,船上吊臂杆撞及橋底,震斷感應器兩條光纖,觸動防震警報系統,其後不顧而去,並引致汲水門大橋及青馬大橋須全線封 閉逾兩小時檢查,癱瘓機場及東涌。前晚8時至昨凌晨2時,總共有91班航機延誤,有近百人趕不上航班,數以萬計市民受影響。 水警及海事處人員昨晨在油麻地避風塘登上該躉船調查,有人報稱意外成因主要是與拖船船長溝通上有問題引致,對方沒表明使用汲水門單程航道,結果沒有收起吊臂杆。此外,有人更聲稱不知汲水門大橋橋底高度,亦不知吊臂曾撞及橋底。 警 方相信,事件涉及嚴重人為疏忽,躉船工作完後必須收低吊臂杆,但躉船明顯沒做好即拖走;再加上躉船駛經橋底時正值潮漲,水漲2米,淨高47米的汲水門大橋 限制41米高的船隻駛過,兩者中間已有6米緩衝高度,但最終都撞及橋底,故相信躉船連同直立的吊臂杆至少達45米高,又因船上無載重,船身較輕,易被巨浪 拋高拋低,最終撞及橋底,但真正原因仍待進一步調查。被捕三人昨深夜仍被扣查。至於刑毀罪的最高刑罰為判囚10年。
撞爛鋼鐵 料政府索償千萬
海事處發言人重申,《商船(本地船隻)條例》和《船舶及港口管制規例》訂明汲水門大橋高度限制區範圍,高度超過41米(自海面起計)的本地船隻均不得進入 限制區內,按規例一旦被定罪,可最高被罰款10,000元及監禁半年。 昨晨10時許,路政署工程人員乘工程車吊臂到橋底檢查,證實橋底有六處損毀,部份鋼鐵撞爛及脫落,同時近橋身中央用作承吊維修平台的一段全部六條路軌亦受損,部份螺絲脫落,但大橋底部主要結構無損,整體結構狀況良好,稍後將進行維修。 行政長官梁振英昨晨在禮賓府與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路政署署長劉家強等召開跨部門會議討論事件,梁事後表示當時有需要封橋,因以安全為重,不可冒任何風險。 本 身是工程師的公共專業聯盟政策召集人黎廣德表示,汲水門大橋橋底撞毀,涉及高空維修,需要搭建一個高空工作平台,維修費料至少要數百萬元。業內人士稱若連 同工程招標及各種行政費,政府最終或向肇事船公司索償近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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