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明报》10月27日报道,香港东区裁判法院当天裁定一名男性被告、29岁的职业医师周昀霆在去年“占中”期间的9月27日凌晨,当大批学 生冲入政府总部所在地“公民广场”时向警察防线泼水,构成“普通袭击”的罪名。据报道,周昀霆早前辩护表示,当时他的确有向前方淋水的行动,但目的是清洗 前方一名女性示威者遭警方喷射胡椒喷雾后,落在头发及肩膊上的残余物。但法官认为,无论淋水还是泼水行为均构成攻击,并且在事前还需征得事主同意。法官同 意周昀霆的“袭击”行为非常轻微,也理解他当时的情绪,因此判处被告在缴纳1000元诉讼费、签署行为准则后,予以释放。 来源:自由亚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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