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文敏對紀文鳳深表遺憾和失望,斥她在背後暗箭傷人。 【大學爭自主】 【本報訊】商台昨播出疑似「梁粉猛將」紀文鳳在港大校委會會 議上的發言錄音,揭露上月底審議泛民學者陳文敏出任副校長時,指控陳製造爭議,利用外間及內部力量「脅迫、恐嚇、偽造」、甚至威嚇校委通過他的任命,對陳 誠信非常有保留,反對任命。陳文敏對紀深表遺憾和失望,斥她在背後暗箭傷人,屬誹謗行為,保留法律追究的權利。 記者:倪清江 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繼於本周三播出疑似「梁粉」校委李國章在上月29日反對任命陳文敏的發言錄音後,昨再播出疑似紀文鳳當日的發言錄音。紀一開 聲即向今年初向外承認獲推薦出任副校長的陳文敏發炮,稱30年來僱用數以百計員工,從未遇過有應徵者「在招聘期間公開地、不顧一切地討論他或她有機會取得 的職位」,指這違反保密原則。 紀未有提及《文匯報》去年11月底率先披露陳獲推薦,接着說「我非常支持新聞自由,而且非常同情這名候選人需要就媒 體對他的批評作出反擊」,但隨即再發炮,「他過火了,他製造爭議,利用外間及內部的力量,直接或間接地游說、預先表明、脅迫、恐嚇、偽造,有時甚至威嚇校 委會成員去通過他的任命。」 紀文鳳在會議上指為今年2月中被一份報章指控拖延任命感到委屈,聲稱作為校委,是獨立判斷及受道德規範,評估都是基於 公眾最大利益,這個副校長職位負責學術及人力資源,應是教職員及學生典範,不指名反對任命陳文敏,「基於我對這名被推薦候選人的誠信非常有保留,故此我不 接受這個推薦」。
紀斥錄音「破壞院校自主」 現任新世界集團執行董事的紀文鳳,昨下午透過集團發表聲明,稱對於懷疑被人偷錄校委發言,並連日在傳媒公開,「我感到非常震驚,道德淪亡到如此地步,實在 令人痛心!竊聽行為嚴重違反校委會的保密原則,亦反映有人刻意透過此等卑鄙、違法手段和行為去干預大學事務,破壞院校自主」。本報追問指控陳文敏有何理 據,但她沒有回覆。 紀聲言擁護言論自由,但譴責一切失實、違規報道,她稱在會上發言是本着為母校、下一代和香港未來出一分力,「絕對沒帶有任何政 治動機,希望大家珍惜言論自由的空間」。梁振英於2012年委任曾任其競選辦副主任的紀文鳳進入港大校委會,下月6日屆滿,梁於昨出版的憲報公佈續委紀出 任校委多3年,至2018年11月6日。 陳文敏昨發手機短訊回應紀的言論,強調公道自在人心,對於紀文鳳「嘩(譁)眾取寵誹謗失實的言論,我深表遺憾和失望」。 陳 表示,他從沒參與任何支持他的討論或行動,獲推薦做副校長是由《文匯報》率先披露,「紀小姐妄(罔)顧事實,將報章或他人的評論歸究(咎)為我對校委會的 『脅逼(迫)、恐嚇,偽造』,甚至威嚇校委會成員,這種嚴重指控,不但毫無事實根據,亦屬對我個人的誹謗,對這種不負責任在背後暗箭傷人的誹謗行為,本人 極度遺憾和不恥(齒),亦保留法律追究的權利。」 紀文鳳9.29批評陳文敏重點 「我從未遇上一個應徵者,他會在招聘期間公開地、不顧一切地討論他或她有機會取得的職位,事實上這個做法已經違反了保密原則。」 「我非常支持新聞自由,而且非常同情這名候選人需要就媒體對他的批評作出反擊。」 「但明顯地,他過火了,他製造爭議,利用外間及內部力量,直接或間接地游說、預先表明、脅迫、恐嚇、偽造,有時甚至威嚇校委會成員去通過他的任命。」 「我們作出評估都是基於公眾的最大利益,副校長應該是一個典範。基於我對這名被推薦候選人的誠信非常有保留,故此我不接受這個推薦。」
註:紀文鳳以英文發言 資料來源: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 【昨約2:30pm】紀發聲明回應被錄音 對於有關港大校委會會議上的機密討論內容,懷疑被人偷錄並連日在傳媒公開,我感到非常震驚,道德淪亡到如此地步,實在令人痛心!竊聽行為嚴重違反校委會的 保密原則,亦反映有人刻意透過此等卑鄙、違法手段和行為去干預大學事務,破壞院校自主。 我擁護言論自由,但我譴責一切失實、違規的報道,一如我在 今年2月被指力阻陳文敏教授擔任港大副校長,我第一時間作出澄清。今天,我仍然強調我在2月的回應正確,而我肯定我自己在校委會會議中的討論,是本着為母 校、為香港下一代和香港未來出一分力,絕對沒帶有任何政治動機,希望大家珍惜言論自由的空間。 在任何事情都被政治化的艱難時刻,作為港大校友和信託人,我有責任守護港大的聲譽,我亦會在未來三年克盡己任,以港大的長遠和最大利益為依歸,繼續盡力貢獻香港大學和香港。 【昨約5:00pm】陳回應紀文鳳錄音 公道自在人心,對於紀小姐嘩(譁)眾取寵誹謗失實的言論我深表遺憾和失望。校委會「等埋首副」的決定,引起全城嘩(譁)然,不但離棄既定程序,又置校長的 意願於不顧,這才引起社會上強烈的反嚮(響)。作為校委不去自省而諉過於人,是不負責任的態度。作為大學的信託人而將大學持份者的意見說成是威嚇,脅逼 (迫)甚至恐嚇,是荒唐和失職的表現。 自己十分感謝校友,師生和社會人士的支持,但我從沒參與任何支持我的討論或行動,自己獲推薦的決定,是由文 匯報率先披露,紀小姐妄(罔)顧事實,將報章或他人的評論歸究(咎)為我對校委會的「脅逼(迫)、恐嚇,偽造,甚至威嚇校委會成員」,這種嚴重指控,不但 毫無事實根據,亦屬對我個人的誹謗,對這種不負責任在背後暗箭傷人的誹謗行為,本人極度遺憾和不恥(齒),亦保留法律追究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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