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截图) 苹果日报2月10日消息,学民思潮成员林淳轩涉参与初一骚乱被捕,随后即被警方带返寓所搜屋,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获悉后,立即联络律师赶到现场,成功阻止了警方的搜屋行动。 黄之锋强烈谴责警方在未经法庭许可下,便强行进行入屋搜查,所以警方入屋不够三分钟,在律师抵达后,因完全不符合程序,便即时撤销入屋搜查行动。 黄之锋表示,当晚与林淳轩一起在现场,指林淳轩没有掷物、没有纵火、亦未跟警员发生肢体冲突,无法理解警方为何要拘捕在场的普通市民,不排除警方的滥捕情况会有增无减,相信自己及当日在场的成员未来都会被警方拘捕。 律师黄国桐表示,警方需持有法庭发出的搜查令,方可进入任何单位搜屋,程序是警方以宣誓方式向法官提出证据显示需持手令入屋搜证,他认为警方采取 拘捕行动的同时,一般会申请搜查令,即使长假期法庭休息,基於情况紧迫,警方会派专人到有关法官住所簽署。他又说,倘警方在执法期间,事态紧急,户主拒绝 警方入屋搜查,警方仍可以进入该屋搜查,甚至使用适当武力破门入屋,事后补发搜查令。 他表示,本港法律保障疑犯权益,疑犯可致电亲友及代表律师寻求协助,若无代表律师,警署会提供律师名册让他自行联络。并有权获取独立法律咨询、进食、如厕等,疑犯亦有保持缄默权,假如不懂广东话的外籍人士,更有权要求进行翻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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