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06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前總統馬英九將於十五日赴香港,參加亞洲卓越新聞獎頒獎典禮,並已於上週三向總統府提出申請報准。總統府、國安會組成的專 案小組今天召開第一次會議討論,府方雖希望能就卸任總統出境申請建立制度,但據悉,馬赴港申請核准機會仍相當高,府方並不會以「申請天數」來「卡」馬的申 請案。 前總統馬英九15日將赴香港,總統府、國安會組成的專案小組今召開第一次會議討論。(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 建立卸任元首出境審核機制 府方高層表示,鑒於卸任總統在國家安全上的特殊性、重要性和機密性,府方有責任建立嚴謹、 可依循的機制來處理此類案件。而總統府上週已經聯繫法務部、陸委會、國安局等相關單位,不僅已蒐集相關法規,也對過去處理重大決策的涉密人員出境申請,對 於個案做有系統的整理,將在今天會議上提出討論。 高層人士指出,由於二○○三年通過「國家機密保護法」後,二○○八年卸任正副總統開始適用 此法,此次是第一次有卸任總統在三年的管制期間提出申請,過去沒有前例,也沒有一套可依循的審核機制,雖然馬英九赴港的時間上相當急迫,但府方仍非常認真 看待此事,希望參考各界意見建立一套制度,以符合社會期待。 至於民進黨立委與本土社團質疑馬英九在六月一日才提出申請於十五日赴港,提出申請的時間太晚,因為依照「國家機密保護法施行細則」,被列管的機密人員必須在二十天前向原機關提出申請。 府 方解釋,各機關涉及機密層級與範圍不同,對出境申請提出時間規定也不一,二十天雖是施行細則的規定,但此屬法規技術層面,「在建立制度上,對於提出申請天 數,並不會馬上處理、不是這麼有急迫性」,府方是希望把審查制度建立起來,下一次申請就能採用,但「建立完整制度,需要時間來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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