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立雄:最短時間內 凍結國民黨現有財產 2016-08-15 記者鄒景雯/專訪 追討國民黨黨產是一個龐大且艱難的工程,未來究竟該怎麼做?甫獲政府發表為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主委的顧立雄受訪指 出,這個委員會將以四年為期,分別從國民黨現有財產;可能奪自民產;在他人名下、海外、或一般稱為涉及弊端者;以及附隨組織等四個部分,進行調查與追討。 讓政黨得以公平競爭,則是其在最短時間內必須達成的首要目標。 (記者王藝菘攝) 四年四區塊 全力追討黨產 記者問:接下這個任務,你準備從何處著手? 顧立雄:我準備分為四大塊來處 理,第一塊是就國民黨現有財產的部分,按照「政黨及其隨附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的規定,除非能證明是黨費、政治獻金、競選經費的捐贈、競選費用補助 金及其孳息,否則即推定為不當財產,故國民黨負有舉證責任,必須說明歷來黨費、政治獻金、政黨補助款有多少,因此這一塊我們擁有的武器比較多。 根 據我的理解,國民黨的黨費、政黨補助款根本不足以支應其每年應有的開銷,從這個觀點來看,其所積存的現有黨產,我們會要求除了履行法定義務以外,就予以凍 結,不宜再用於我們不認為是正當的支出。過去國民黨被詬病的,就是運用這些不是正當來源的財產,去從事政黨活動,包括挹注候選人、選舉期間的造勢等,這些 必須在很快的時間內就把它停止下來。換言之,第一步我們要做到的工作,就是有效達成政黨在從事相關活動時,必須是一個公平的競爭,我希望在最短時間內可以 做到。 我們可能遇到的一個困難是,國民黨或許會主張其現有黨工的薪水要發、已經退休的黨工也要發退休金,如何在一個合理的範圍內是可以被接 受的?我們恐怕需要與國民黨好好地協談一下。基本上,我認為有多少錢做多少事。這多少錢,不是以它不當取得的財產來論,而是以黨費、政黨補助費等這些正常 來源的收入為度。 第二塊是可能奪自民產的部分。國民黨的不當財產,除了來自國產、日產之外,還有一部分是民產,我們要接受民間人士提出申 訴、陳情,而後主動介入調查,並根據證據進行判斷,如果是的話,我們將要求國民黨將這類黨產歸還,如果財產已經轉讓,就該賠償,至於如何計算,也可以協 調。如果協調不成,則可協助民間追討。 第三塊,則是掛在他人名下、海外、或一般稱為涉及弊端的部分。國民黨在處理不當黨產的過程,是否有放 在人頭、隱藏在海外、利用黨營事業層層轉投資下去的情況,至今外界一點也不清楚實際狀況,一方面希望國民黨誠實申報,另一方面又認為不能期待,對此我們需 要根據各方提供的很多線索,例如三中等,在收齊線索後進行約談,要求進一步的資料,我們也會提出獎勵辦法,也就是吹哨子條款,此外,亦包括對國民黨內,曾 經負責過黨營事業的人員,進行約詢的動作,希望透過這樣的機制,來逐案了解。立法賦予我們一些工具,針對我們的調查,不可妨礙或拒絕,否則可處以罰鍰,我 們也可以進入其處所,以取得相關資料等。 第四塊是附隨組織。這涉及到定義,涉及到曾經是、但現在不是,現在呈現的樣貌不是,但其實還是,這一塊是一個棘手的問題,大家一方面怕我們株連過廣,另一方面又怕打擊不到位,兩方對我們都有期待。 在立法過程中,我們對於附隨組織一再斟酌,目標是國民黨不要再藉由實質控制的方式,影響這些民間團體,因此未來將依據法律的定義,謹慎加以認定,經認定的隨附組織,若有不當取得的黨產,當然也要加以歸還。 委員會成員月底到位 下月行動 問:你打算花多少時間完成這些事? 顧: 對於推動時程,我充分感受到急迫感,最近要緊鑼密鼓去齊備人才,包括法律、會計、稅務或地政的專業人員,甚至也需要一些調查實務的專家來參與。除了副主委 已經確定(廉政署副署長洪培根),三位專任的委員,希望有法律、會計、稅務或地政背景,接下來有三個分組,組長是借調的,其中一位是具備調查能力的,不論 來自檢察官或調查局系統,要能帶領大家立即上手,我希望基本人力在八月底能夠到位,九月一開始就能投入相關工作。 這個委員會的任期是四年, 我絕對不想還有第二任期的概念,因此在進度上,前述四大塊中的第一塊,政黨競爭的公平正義要愈快實現愈好,如果二○一八年選舉,國民黨候選人還可以拿黨中 央的錢從事競選,相信沒有人可以接受,所以第一塊應在年底,或二○一八年以前,一定要實現。其他第二、三、四塊也會分組同時並進、陸續提出進度,有關第三 塊,也不只是本會的人力,我們也會與檢調合作與配合,結合過去一些調查進度,以及新的資料舉報,更全面地來做。 四年的期程,其實很緊湊,但是我們必須宣示決心,同時自己的律師性格,也不容許拖吧!我希望以做事的方法,以及我自認為還可以做事的個性,也就是蒐求證據,講究程序,最後適切的處理,不成為藍綠之間的惡鬥者,看看能不能給大家一個期待的結果。 組最好團隊 應付國民黨提釋憲 問:國民黨批評黨產條例與委員會違憲違法,你怎麼說? 顧: 黨產條例在立法院討論時,有十一個版本,如何將其濃縮為一個版本,經過了博採周諮的過程,例如附隨組織的認定需要聽證程序,就是國民黨立委曾銘宗提出的, 我們加以採納,條例完成三讀後,國民黨應該已經找過很多學者、律師逐條審視條文,但是到目前為止,沒有看到哪個人很明確的講,哪一條條文內容違憲或違反民 主法治的原則。 聽到最多的指控是所謂的「針對性立法」,但是在黨國不分的那個年代,一黨獨大執政的就只有國民黨,不是民社黨或青年黨,德國針對東德共產黨進行轉型正義,不也是針對性,然也並未被宣告違憲,這是這個條例的本質,是沒有辦法的事情。 違 憲這個議題,不管國民黨能不能找到三十八名立委,達到提案門檻,我不希望國民黨提出釋憲,耗掉我做事的能量,但我會組一個最好的團隊,去應付這個無謂的戰 爭。至於有關違法的指控,我也會依據我的律師性格、法律性格、專業性格,盡量運用條例給我的授權,在正當的法律程序之下,做好我應該做的事情。國民黨當然 可以對我們有所挑戰,但如果國民黨執意在一些處分上爭訟,這不應該是委員會的工作,我也不會與其政治鏖戰,一切會交給律師們去處理。 募款取代黨產 國民黨才能重生 問:如果與國民黨對話,你最想說什麼? 顧: 這段時間我聽到許多國民黨人士的反映意見,其中副主席詹啟賢講的話,我認為最中肯。詹啟賢說,國民黨現在要認真考量,今後應該採取募款的方式,來維繫黨的 生存,不要再仰賴黨產,這就對了啊!說明詹副主席已經體認到國民黨轉型的必要。這個條例已經討了大半年,國民黨早應該改弦易轍,而其快一點浴火重生的方 法,就是今後與其他政黨一樣,應該依法對外募款,做為黨生存與活動的經費來源。 其次,國民黨中央與代表民意的三十五席立委間的關係,也應該 認真思考。過去黨中央靠黨產挹注來鞏固黨中央的權威,中常委都不是民意洗禮出身的立委,這是一個很奇怪的黨結構。國民黨應該設想當其在朝與在野時,如何成 為一個比較內造型的政黨,以回應民意,例如在朝時,行政首長是否成為當然中常委,在野時是否立院成員也成為當然中常委,另外,地方縣市議員也可以納入,將 民意的期待落實在黨的結構之中,這樣國民黨的發展方向會比較符合台灣社會對它的期望。國民黨不應該耽溺於黃復興黨部的人成為其領導人,其最大的民意基礎就 在那三十五席的立委,他們為何不能成為黨的決策核心? 如果從以上兩方面雙管齊下,國民黨就還有未來性,但如果它不是,還是要死抱著黨產,這就會讓它逐步走向衰敗。 問:最後請教,你的工作使命是什麼? 顧:台灣實施民主已經二十多年了,居然還有一個政黨擁有幾百億黨產,這是民主社會不可想像的,因此我的使命是:深化民主,完成台灣民主的最後一哩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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