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特首回应黄之锋等入狱案 称非政治迫害 2017-08-21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星期一回应事件,指政府是基于法律考虑提出覆核刑期。(陈槃摄)
00:00/00:00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星期一就黄之锋等三名学生领袖以及13名反对新界东北发展的示威者被覆核刑期改判入狱事件做出回应。她表示,政府是基于法律考虑提出覆核刑期的;当局“没有政治动机”。她认为,被改判的16人没有受政治迫害,不是“政治犯”。
香港星期日有数以万计的人参加游行,声援在两宗覆核刑期案被改判即时入狱的黄之锋等三名前学生领袖和十三名反对新界东北发展人士。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星期一傍晚突然在特首办会见记者,表示《基本法》保障市民游行集会的自由,但上诉庭判决也指出这并非没有限制。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说:“行使自由和权利不是没有限制,亦受到法律规管,所以如果在表达意见或者进行示威时发生违法行为,需要受到法律制裁。所以这次两单覆核的事件涉及的都是违法行为。所以有些说法指,今次当事人被‘政治迫害’,或者所谓的‘政治犯’,我觉得这个说法是完全不正确。”
林郑月娥又表示,律政司就案件向法庭提出上诉是独立的决定,过程中她没有过问,整个决定都是完全从法律方面考虑,绝对没有任何的政治动机。
但她强调事件已经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作为特首必须站出来澄清和维护香港赖以成功的司法独立。
另一边,香港众志常委周庭同日出席电台节目时指出,星期日的游行抗议的对象是政府和律政司,并非针对法庭。
香港众志常委周庭说:“今次律政司提出刑期覆核,其中一个目标当然是要吓怕香港民主派的支持者不再参与这些示威行动、或者不同的社会活动,另一个目的我相信都很明确的,就是想阻止他们参选,因为当他们被判刑三个月或以上时,未来五年他们都无法参选立法会。”
另外,香港众志及社民连等团体宣布周日游行共筹得251万港币,款项将用于支援十六名被囚人士及其亲友和相关案件上诉的费用。
特约记者陈槃 责编:寇天力 网编: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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