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11 01:11 〔記者林良昇、呂伊萱/台北報導〕我國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遭中國當局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即將在9月11日上午在中國湖南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李明哲妻子李凈瑜等人昨天入境中國,李凈瑜昨深夜已取得旁聽證,預計今早進入法院旁聽。 李凈瑜已取得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旁聽證。(李明哲救援大隊提供) 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旁聽證。(李明哲救援大隊提供) 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旁聽證所寫得注意事項。(李明哲救援大隊提供) 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旁聽證的注意事項要求:「為維護法庭秩序,保障審判活動的正常進行,旁聽人員必須遵守下列紀律:一、不得錄音、錄像和攝影,須關閉手機等通訊工具。二、不得隨意走動和進入審判區。三、不得發言、提問。四、不得鼓掌、喧嘩、哄鬧和實施其他妨害審判活動的行為。違反本規則,審判長可以口頭警告、訓誡、責令退出法庭或經院長批准予以罰款、拘留,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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