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妻子李净瑜(图)11日上午旁听夫婿出庭,下午对媒体秀出双肘上的「李明哲,我以你为荣」字样。 中央社记者邱国强岳阳摄 106年9月11日 李明哲案上午开庭,妻子李淨瑜下午向媒体高举双肘,秀出两隻手肘上的「李明哲,我以你为荣」字样,并表示这是她对李明哲这位专职人权工作者的定义。 李净瑜还宣读一份庭审过后写下的「参与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署大会感言」说,在「公署大会」后,她被允许见到李明哲。在媒体、警察与众人监视下,李明哲对她「下指令」说,「你回去台湾就不要再说了」。 她表示,可是李明哲的「手捏紧我,他的眼睛也在眨。我心好痛,但我不会被蒙蔽」。 庭审结束后,陆方安排李净瑜与李明哲会面。她下午形容,现场的媒体(进法庭旁听者)都有看到,「我几乎用饿虎扑羊的方式扑到我先生身上」。而李明哲在法庭上,已有看到这两行字。 李净瑜说,她知道自己进入法庭的时候,什麽都不能带进去,除了自己的眼神。当她预期李明哲在法庭上会得到什麽样的结果时,身为李明哲的革命伙伴,且跟他相知相恋20年,对李明哲这个专职人权工作者的注解,「我给了他这样的定义:李明哲,我以你为荣。」 李净瑜表示,不管世界怎麽评价,不管这个公署(指法院)如何评判李明哲,这两句话「就是我对你下的定义」。 她说,从事历史研究,与真正亲身经历一场「政治迫害的大戏,差别很大。几个小时下来,我尚在震撼教育中。」但20多年的相恋,我知道他的真心话是什麽。他还告诉我,「今天起不必再缴房租给我婆婆」。 李净瑜表示,失去自由的人有言不由衷的特权,但她是一个自由人,没有这份特权,必须继续捍卫李明哲的尊严。而世界和我都一起见证了这一场政治大戏,也见证了「台湾的核心信仰与价值和中国的差异性,不用我再多说什麽」。 她说,自己心很沉痛,这一场政治大戏,赤裸裸地说明了一件事情,台湾的论述习惯,在中国就是叛乱行为。台湾人不能接受,文明世界也不能接受。 李净瑜重提她行前的声明说:「如果看到李明哲在非自由意志下,在法庭做出或说出某些难堪的言行,请国人体谅,那就是中国政府的拿手好戏『被认罪』而已。」1060911 延伸阅读》李明哲庭讯结束 177天脉络一次看懂 来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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