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等人雨伞运动期间藐视法庭案被押后判决 2017-12-07
黄之锋等人在庭外表示,各人已有即时入狱的心理准备。(陈槃提供) Photo: RFA 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学联前副秘书长岑敖晖等十六人,在2014年雨伞运动期间,在旺角占领区遭清场时违反禁制令,后被控藐视法庭罪成。高等法院原定星期四宣判,但法官听取求情后,决定择日判刑。
黄之峰等人被控在2014年11月雨伞运动「占领行动」期间违反法庭禁制令,在旺角阻挠清场。
口号:你有共产党,我有香港人。无畏无惧,我要真普选。
大批支持者星期四下午到高等法院声援黄之锋等人。黄之锋等人在庭外表示,已做好即时入狱的心理准备,又指香港的民主运动面临越来越多的挑战和打压。
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对于刑期的估计,律师团队都提醒我们,要有心理准备,我们会沉着应对。”
学联前副秘书长岑敖晖:“如果这个是梁振英政权,以及林郑月娥政府或北京政府,给香港年青人,给香港民主运动朋友挑战的话,我们会一一面对和克服。”
法官接受辩方代表律师指黄之锋等人被捕时未成年,加上有相关的案件仍在终审法院待审等理据,决定押后判刑。 特约记者:陈槃 责编:安克 网编:李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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