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12 21:59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中國祭出惠台措施,對於是否會有台灣學者申請中國國家型基金?教育部長潘文忠今天在立法院表示,會加強提醒學者們避免觸犯「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以免因為不了解而觸法。
對於台灣學者申請中國的國家型基金, 陸委會表示,恐違反兩岸條例第33條規定,陸委會及有關機關將積極調查相關事證。(取自網路)
陸委會進一步補充,根據兩岸條例第33條規定,台灣人民不得擔任中國大陸黨政軍機關(構)成員,第90條亦有相應處罰。有關台灣教師依中方相關研發計畫申請基金,倘涉及前揭兩岸條例相關規定擔任中國大陸黨政軍職務者,陸委會及有關機關將積極調查相關事證,並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權利,以釐清個案事實並為適當處置,惟仍應視其具體行為態樣而定。
陸委會指出,政府相關部會已持續密注後續發展,並審慎評估對我相關產業及人才的可能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