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仓遭惩教员要求剥光蹲下答问题 黄之锋索偿败诉 2019-02-27 
黄之锋一度入狱,他声称在「转仓」时遭惩教人员侵犯人身,入禀索偿失败。(黄之锋facebook图片 / 拍摄日期不详) 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因2014年冲击政府总部而一度判处入狱,前年10月他「转仓」到东头惩教所时,声称遭惩教人员要求「剥光猪」蹲下回答问题,认为惩教人员滥用职权、侵犯人身,遂入禀小额审裁处向律政司索偿一万六千元,案件周三(27日)裁定申诉未能成立、撤销申索,并批准律政司一方的讼费申请,黄之锋需支付律政司所花的费用约221元。 暂委审裁官接纳黄之锋「转仓」时,曾光身两度蹲下接受惩教员搜查,但不认为曾被要求裸体蹲下答问题。 审裁官指黄之锋对事发经过说法笼统,没提供细节,他在证人陈述书、向惩教署的书面投诉,以至他在庭上的证供提及蹲下的次数,均出现不同版本,若他真的受侮辱对事发细节应该有记忆;审裁官批评黄之锋的证供自相矛盾,在书面投诉曾承认惩教员态度合理,但在审讯时却首次指控惩教员当时语气严厉。 审裁官不认为惩教员事发时怀有恶意,故裁定惩教员并没违反《监狱规则》。 黄之锋其后在庭外表示,裁决结果属意料之内,他将会就申索败诉再提出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