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通訊社「路透」9日引述消息人士指出,中國政府至少支付金錢給台灣5個媒體集團,包括報媒及電視台等,其中有來自中國國台辦的付款,以收買台灣人心。對此,陸委會表示,政府絕不允許外人以各種手法介入我媒體,操縱我輿論走向及選舉,遂行其政治圖謀,將由檢調及相關主管機關進行調查。(資料照)
2019-08-09 21:15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國際通訊社「路透」9日引述消息人士指出,中國政府至少支付金錢給台灣5個媒體集團,包括報媒及電視台等,其中有來自中國國台辦的付款,以收買台灣人心。對此,陸委會表示,將由檢調及相關主管機關進行調查,政府絕不允許外人以各種手法介入我媒體,操縱我輿論走向及選舉,遂行其政治圖謀。
陸委會強調,台灣是民主多元的社會,媒體享有新聞自由,不應受制於外力,並被金錢滲透,干擾我方自由民主社會的運作。中共長期以來利用台灣民主開放社會,干涉新聞自主,利用扭曲方式散布不實訊息,企圖改變民眾認知,此種「紅色滲透」、控制媒體的模式,早已成為國際社會共同防範的標的,台灣民眾早已了然於心。
陸委會指出,此次再有國際重要媒體的調查報導,說明中共粗糙干預台灣政治手法。正告北京當局應立即停止此一拙劣行徑,不要妄想把其內部箝制媒體手法套用在台灣;也呼籲台灣媒體及各界人士認清中共對台政治野心,切勿配合中共操作,共同捍衛得來不易的民主法治與公平公正的選舉。
陸委會說,若有台媒收受陸方金錢對台進行宣傳,如為屬實,涉及違反「國安法」、「兩岸條例」、「廣電法」等,如涉散布不實訊息企圖影響選舉等,違反選罷法,將由檢調及相關主管機關進行調查。
陸委會表示,中共收買媒體活動可能涉及禁止「中共政治代理人」的規範類型,政府正研擬「兩岸條例」修正。立法院臨時會通過國安法修正案,依其附帶決議,主管機關應就廣電媒體傳遞假訊息危害我國家安全部分,優先審議廣電三法及兩岸條例,確保台灣媒體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