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中國護照就註銷台護照戶籍 陸委會:責任義務不會免除
陸委會補充,中方在海外核發我國民眾旅行證件,如果不是中國護照,並無註銷台灣戶籍問題。(歐新社) 2019-11-05 22:58:58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中國國台辦昨(4)日公布的「26條措施」其中第14條明載「台灣同胞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領館尋求領事保護與協助,申請旅行證件」。陸委會表示,申請中國護照的國人將註銷台灣戶籍,但要負擔的責任及義務不會因此免除。 綜合媒體報導,對「台灣同胞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領館尋求領事保護與協助,申請旅行證件」一事,外交部發言人歐江安今(5)日在記者會上回應,國人若申請中國護照,將喪失台灣公民權利,台灣護照也會被註銷,須由權責機關依據兩岸關係條例規定註銷其戶籍並通知外交部,領務局即會依法註銷其護照。 陸委會表示,申請中國護照的國人將註銷台灣戶籍,喪失國民身分及選舉、罷免、創制、複決等因設籍所衍生之相關權利,但因國民身分所負之責任及義務,不會因此喪失或免除。但如果不是中國護照,則無註銷台灣戶籍問題。根據《中華民國憲法》規定,國民有納稅、服兵役、接受國民教育的義務。 歐江安表示,「我國護照好用度排名在全球前30名,中國是70幾名,我們國人在旅外時享有的免簽、落地簽和電子簽證等168國,待遇遠遠超過中國。」他指出,外交部在海外有代表處和辦事處,設有緊急聯絡和外交部24小時急難救助中心,「一通電話可以提供更好協助,因此國人在海外要向中國使領館求助的需求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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