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芳:秘密拘押,无法无天——寻找710受难者胡石根先生
来源:民生观察 本文作者(右)与胡石根先生合影 中共当局倒行逆施针对维权律师和人权捍卫者实施的“710大抓捕”已经50多天,被抓捕的人权律师、律师助理及人权捍卫者们包括王宇、隋牧青、周 世锋、谢阳、高月、王全璋、李和平、李春富、谢燕益、谢远东、黄力群、赵威、刘四新、包龙军、李姝云、戈平(勾洪国)、刘永平(老木)等人,都被以涉嫌寻 衅滋事、危害国家安全或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非法羁押,代理律师不得会见,亲友不知具体关押地点。 特别值得外界关注的是:毕生致力于中国民主人权事业的胡石根先生被抓捕至今,外界没有得到他的一星半点信息,究竟涉何罪名遭到秘密抓捕?现被关押 在何处?是否遭受酷刑虐待?身体健康状况如何?非常让人揪心!当局如此无法无天的作为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文革和运动又来了! 在“710大抓捕”中,胡石根先生也未能幸免。据知情朋友介绍,胡石根先生于7月10日中午后便与外界失去联系,他在北京的居所也遭到查抄。截至8月25日,其亲友仍没有胡石根先生的任何消息。考虑到他的身体健康状况和人身安危,这不能不令其亲友们忧心如焚。 我与胡石根先生颇为熟识,他博学、睿智、热情、敦厚,在与他亦师亦友的交往中,他的助人、谦和、坚韧的品格让我获益良多。胡石根先生以一颗悲悯的心怀,关爱着这个社会,关爱着他能触及到的所有的人和事。 虽然胡石根先生已步入花甲之年,但熟悉他的朋友都会说,他就像是一位永远充满激情的年轻人,他的身上流淌着一股不息的青春之火。民运维权圈子里的 朋友们称胡石根先生为“胡老师”,基督徒的兄弟姊妹们称他为“胡长老”。我已经记不得第一次与他见面的具体时间和地点,总之是在他经受了16年之久的牢狱 之后,应该是刚出狱不久吧。大家聚会时他说过什么,我和其他朋友们都说过什么早已模糊不清,只记得席间的他,满头华发似雪,人消瘦(虽然他自2008年出 狱至今并不曾发福发胖过),脸色没有光泽地发黄发暗,但精神矍铄,双目烔烔,笑容灿烂。此后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他飘雪的白发一直刺痛着我的心。 胡石根先生出生于江西省南昌市,曾就职于北京语言学院,他本可以躲在象牙塔里做他的学者之梦。然而,一九八九年春季的爱国民主运动让他走出书斋, 骨子里的正气促使他无法遗世独立!六四大屠杀后,他在学院发表演讲,组织教职工声援大学生等,因积极参与“反腐败,争民主”的爱国民主运动遭到整肃,被停 职反省并受到行政记过处分。也许,是六四的枪声唤醒了他做为一个知识分子的良知;又也许,是他与生俱来的领袖气质让他不由自主地站在了争取自由民主的最前 线。六四之后,中国大地可谓是“一寸自由一寸血”,当人们还未从大屠杀的噩梦中回神之际,1991年初开始,胡石根便与康玉春、刘京生、陈卫、王国齐、高 玉祥等热血青年们一起陆续组建了中国自由民主党、中华民主进步同盟、中国自由工会等团体。1992年5月因筹备纪念八九六四大屠杀三周年的纪念活动胡石根 先生等人遭到抓捕,直至1994年12月,胡石根先生被指控“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及“反革命宣传煽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16年的监狱淬练后,胡石根先生带着病体获得了自由,除了仍在关心着他的朋友,他已经一无所有。官方强制将他安置在位于北师大附近的一处居民楼 里,他获得其中一间斗室的居住权。他的家总共十几平米,一床、一桌、一柜、两把椅子、一个沙发,占据了屋子里的大部分空间,家中的这些陈设都是朋友们“捐 赠”的,因此颜色、样式各异,令人称奇的胡石根先生将这个家布置得井然有序,收拾得一尘不染。这个家,曾接待过全国各地无数的民主志士。在他家外,几乎常 年都会有便衣日夜监控,一年中有超过一百天的时间,胡石根先生都被限制自由无法走出这个家门。 还记得那一年的盛夏之时,胡石根、徐永海等一众兄弟姐妹们来到河北,作为圣爱团契家庭教会中一份子,大家见证了我受洗归主的过程。胡石根长老将宪 政民主与主的十字架道路很自然地结合在一起,他说,耶稣为了让我们的灵魂得到救赎,得到永生,不惜自己被钉死在十字架上。搞民运、做维权也必须要坚守公义 和爱,真正为了中国的民主和人权付出努力的我们,也应该付出我们的所有,哪怕是生命。 吃罢午饭,就在我们谈兴正浓时,胡石根先生陆续接了几个电话,有访民突然遭遇截访向他求救的,有外地朋友赶来北京欲与他会面的,有强拆现场受害者被打伤需要声援的,有维权人士被警方不出具任何手续带走的,电话的那一端一次比一次急促,事不等人,我们只得互道再见。 2014年5月3日,胡石根和浦志强、徐友渔、郝建、刘荻等人因在北京参加“六四事件二十五周年研讨会”遭到抓捕,胡石根等人被控以涉嫌寻衅滋事 刑事拘留,一个月后除浦志强外都获取保候审,而浦志强律师被超期羁押已逾15个月,从一个罪名增加到四个罪名,再变更为两个罪名,案件几经退侦、延期审 理,开庭仍遥遥无期。 已届六十岁的胡石根先生2014年5月再次被关入看守所时,由于遭受酷刑(超常时间审讯、长时间不让喝水、睡觉等),导致双腿不明原因浮肿。 2014年初冬,胡石根先生和几位朋友从北京来看望病中的我,直到那时候他的双腿仍然浮肿,我劝他到医院再检查一下,他不在意地说,不用担心,这 是监狱后遗症。他反而一再嘱咐我,照顾好自己,只有身体好了,才能更好地做事,自由和健康对我们十分重要。现在中国的民主事业处于最艰难的时期,这时候更 需要具有坚韧不拔品格的坚守者。对我们来说,可能面临着随时失去自由,但我们一定要记住:中国实现宪政民主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是一场需要耐力的接力赛,我 们必须要学会保存实力,减少不必要的牺牲。公民社会是需要一个一个的民主维权志士们去建构的,我们不仅要做好自己,还要用我们的力量去影响他人,让更多的 人都消除恐惧,让更多的人都站起来去奋力争取自己的公民权利。胡老师这番语重心长的话极具穿透力,它让我不敢有丝毫的懈怠。我也从而更理解了他为什么在审 判之时坚持自己无罪,宣判之时因为被剥夺说话的权利而在法庭上高喊:打倒法西斯!打倒共产党!自由万岁!民主万岁!(他的呐喊为其他17名风华正茂的同案 注入了无比的力量!于是“民主万岁”的呐喊响彻在共产党的法庭上)但是却在服刑12年之后,开始“认罪”!然后获得两次减刑4年的初衷和良苦用心。 胡石根先生所要争取的并不是他个人的自由,而是所有中国人的自由。他和同道们都意识到了,只有他获得了身体上的自由,他才能去承担更多更重的社会 责任和公民责任。出狱后的胡石根先生正是这样做的,他身体力行、坚韧不拨地奔走在捍卫人权、追求宪政民主的的大路上,这也正是几年来不管他多么低调地生 活,甚至是不写文章,不接受媒体采访,但仍受到持续的迫害,且不说出狱后长期受到的监控、在家中被限制人身自由,被当局拒发护照,等等,仅这一年间,他就 经历了刑事拘留、抄家、取保候审,现在又是强迫失踪! 《世界人权宣言》第九条明确载有:“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拘禁或放逐”;第十八条:“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改变他 的宗教 或信仰的自由,以及单独或集体、公开或秘密地以教义、实践、礼拜和戒律表示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第二十一条(二)“人人有平等机会参加本国公 务的权利、(三)人民的意志是政府权力的基础”。1948年由联合国大会宣布并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是第一部对全人类应享自由、权利和所有权作出规定 的国际文书,以此为基础,才陆续产生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人权捍卫者宣言》、《联合国反酷刑公约》《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等 一系列国际人权公约。中国政府号称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是一个“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法治国家”,却为什么不顾国际人权公约的规定,公然与世界主流文 明为敌?珠不知,《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中已经严正申明,强迫失踪是一种严重的国家犯罪! 胡石根先生数十年来坚守知识分子的良知,为了中国的宪政民主,为了所有中国人的基本人权,为了实现社会的平等和公平正义,数度身陷囹圄,在中国当 局疯狂打压公民社会之际被强迫失踪已近50天,与他一同在710大抓捕中受难的还有:王宇、李和平、隋牧青、周世锋、王全璋等人权律师,刘四新、赵威、戈 平等人权捍卫者,目前为止,所有被非法羁押的志士们,都被禁见律师,外界无一能获知他们的确切消息。尤其是胡石根先生,直至现在仍不知他被以何罪名关押何 处,而他那被抓捕前浮肿的双腿,在经受多日的非法关押后一定是更加严重了! 执政者惧怕、压制、仇恨公民社会和日益觉醒的公民们,丝毫阻挡不住宪政民主实现的那一天,肆无忌惮地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权,更是遏止不住大家追求 自由、民主、人权的决心和脚步。以胡石根、王宇、李和平、隋牧青,还有刘晓波、浦志强、高瑜、伊力哈木、唐荆陵、于世文、陈云飞······等优秀的公民 们,你可以锁住他们的身体,却又怎能禁锢住他们自由的心?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当每一个人都树立起公民意识,当所有的公民都奋力去争取本该属于他们的一 切,当一批批的民主志士们前仆后继,像胡石根们一样,献身于中国的民主人权事业都“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之 时,对公民社会的打压愈甚,抗击暴政的公民们就会愈多,难道你要将所有的公民们都关进监狱吗? 附:基督徒民主人士胡石根失踪44天 民生观察呼吁各界关注 7月10日北京基督教家庭教会圣爱团契长老、民主人士胡石根与另两名信众戈平(勾洪国)、刘永平,在原计划前往参加教会聚会时,与外界失去联系。 随后几日,勾洪国、刘永平分别被天津警局以涉嫌“寻衅滋事”而在指定地点监视居住,而胡石根与外界失联至今已经44天,杳无音讯。民生观察对胡石根失踪事 件表示强烈关注! 胡石根先生失踪这已不是第一次。2011年春,网传“茉莉花革命事件”时间,在全国警方掀起大规模抓捕运动时,胡石根先生也一度失踪,后外界知道 其被警方戴黑头套,被殴打、威胁,被秘密关押。当然,自从2008年胡石根先生出狱至今,在中国所谓一些重大而敏感时期,他失踪已经成为一种常态。尽管如 此,这次在中共元首将访美前夕,中国忽然发生诡异的“7.10”对律师与维权人士的大抓捕,其中原因有待未来历史拆解,但一个公民无端失踪如此长的时间, 的确注解着一个社会公民生命安全与人身自由权利的缺失。当然,值得引起各界关注。 胡石根,1954年11月14日生于江西南昌,1978年中国文革结束恢复高考后,以优异成绩考入北京大学,经历并参与了80年代高校选举与启 蒙,毕业后成为北京语言学院(今北京语言大学)的讲师。亲历“89反腐爱国运动”。1991年,在“六四屠杀”后的红色恐怖之下,胡石根与王国齐秘密组建 了地下反对党派——中国自由民主党,还组建了外围组织——“中华进步同盟”和“中国自由工会筹备委员会”。1992年,胡石根打算在当年的6月间到北京、 上海、武汉等地派发传单,以抗议“六四事件”的镇压和纪念“六四死难者”。结果胡石根在1992年5月27日因被人举报计划在天安门广场用航模飞机撒传单 而被捕。 1994年12月,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和领导反革命集团罪”和“反革命宣传煽动罪”等罪名,判处胡石根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 年。服刑期间,曾经有传胡石根病危。胡石根于2005年和2008年两次获得减刑,最终在2008年8月26日,服刑16年之后刑满出狱。 出狱后,胡石根继续追求推进中国人权、法治与民主的理想,关注并积极参与全国一些维权与公民活动,并信仰基督教,成为家族教会的传道人。也因此,胡石根先生一直受到当局的严密监控与传唤、软禁、失踪等等迫害。 2011年11月21日中午,胡石根骑自行车回家,被一骑电动摩托车撞飞,所幸并无大碍,只是膝盖受伤,撞人者扬长而去。 2012年3月3日是全国“两会”开始日,北京异议人士胡石根等全面受到监控。 2014年5月3日,胡石根因参加“六四纪念研讨会”被传唤并刑拘,其他被捕人士包括人权律师浦志强﹑学者徐友渔、80后作家刘荻以及北京电影学院教授郝建。同年6月5日获得释放。 今年7月10日,胡石根计划参加家庭教会例行聚会而再度失踪,并且在近一个半月中,没有任何机构出来对此表示负责,也没有通知其家属亲友。 《世界人权宣言》规定,“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拘禁或放逐”,“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 此项权利包括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单独或集体、公开工秘密地以教义、实践、礼拜和戒律表示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联合国通过的《人权捍卫者宣言》 也规定:“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国家和国际各级促进、争取保护和实现人权和基本自由”,“1.每个国家负有首要责任和义务保护、促进和实现一切人 权和基本自由,除其他外,应采取可能必要的步骤,在社会、经济、政治以及其他领域创造一切必要条件,建立必要的法律保障,以确保在其管辖下的所有人能单独 地和与他人一起在实际享受所有这些权利与自由”,“1.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参加反对侵犯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和平活动。2.国家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 保主管当局保护每一个人,无论单独地或与他人一起,不因其合法行使本宣言中所指权利而遭受任何暴力、威胁、报复、事实上或法律上的恶意歧视、压力或任何其 他任意行为的侵犯”;《强迫失踪问题国际公约》明确指出:“任何人都享有不遭受强迫失踪的权利,受害人有得到司法公正和赔偿的权利”,且“认识到强迫失踪 的极端严重性,认为它是一项罪行,且在国际法界定的某些情况下,构成危害人类罪”;中国《宪法》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 重和保障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 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 一个追求民主法治,致力推进中国人权改善,而信奉基督教和平与爱的公民胡石根,不仅曾经被判重刑,出狱后也无法过正常人的生活而长期遭到骚扰、迫 害,现在又如此长时间地失踪。这充分说明中国公民人身自由、信仰自由、言论自由、集会自由等等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都形同虚设。为此我们呼吁各界人权组 织关注胡石根先生的失踪情况,也呼吁中国政府切实履行依法治国承诺,真正承担起保护公民人身安全与自由的责任,尽快查清胡石根先生失踪根由,并为胡石根讨 还自由。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15年8月24日 来源:民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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