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记者刘伟报道王林案被以获取国家秘密罪刑拘
《南方都市报》记者刘伟因报道王林案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刑拘
10月9日,南方都市报记者刘伟因报道江西“大师”王林案,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江西警方刑拘,今晚(10月16日),澎湃新闻网报道此事后,《南方都市报》社发表声明,证实了此事。 根据新京报的报道,刘伟的身边人透露,10月8日晚8时许,刘伟从成都家中离开,赶赴机场,要从成都飞往北京。但晚上10时后,刘伟失联。随后,刘伟家人从萍乡市公安局安源分局拿到了拘留通知书。 通知书上显示,“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0条之规定,我局已于2015年10月9日5时将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的刘伟刑事拘留,现羁押在南昌市进贤县看守所。” 今天晚间,南方都市报就此事发表声明。 刘伟系本报(南都)深度新闻部记者,受单位委派,调查采访王林涉嫌刑事责任案件的相关新闻,其对王林案的采访、报道、持续关注等,均属履行工作职责的职务行为,本报10月9日已向江西警方正式反馈。 刘伟因履行职务而陷入丧失人身自由的困境,本报深感震惊和意外,立即启动应急程序,紧急展开相关工作,帮助刘伟家属聘请辩护律师,维护记者正当的合法权益。 南方都市报已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并派员陪同家属和律师赴江西萍乡等地,10月13日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刘伟;10日和14日,家属、律师先后两次递交取保候审申请,均被警方拒绝。 南方都市报最后称,“本报高度关注事件后续进展,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希望警方依法办案,及时依法公开案件信息。” 江西萍乡籍的气功魔术大师王林因在高官面前表演变蛇等杂耍在江西当地影响巨大,和他许多高官合影的图册在网络上流传后,引起了媒体的极大兴趣。 2013年开始,刘伟介入王林事件报道,曾刊发许多独家报道,刘伟获2014年南方报业年度记者。 今年7月,王林“弟子”邹勇被警方通报身亡。8月20日,萍乡市公安局安源分局经提请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对王林等人执行逮捕。其中,王林和黄钰刚涉嫌非法拘禁罪,另有两人涉嫌故意杀人罪。 刘伟再次赶赴萍乡予以采访报道,并刊发王林与他人签订的多份承诺书。《新京报》记称,这些承诺书,均为王林家人给刘伟独家提供,承诺书上的内容多数为王林要求他人帮忙调查邹勇的犯罪证据及将其抓捕归案等。 澎湃新闻网此前曾报道,9月中旬,“大师”王林的前妻张某因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江西警方刑拘。 10月10日,王林前妻张某的律师张新告诉澎湃新闻,9月13日下午4点,张某在王林的深圳家中被萍乡警方带走。次日,萍乡市公安局安源分局向家属出具的拘留证显示,张某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已被刑事拘留,现羁押在南昌县看守所。 此前数日,王林秘书雷某也涉嫌同样的罪名被刑拘。 张新称,他曾会见过两次张某。据张某所述,有相关人士主动联系王林身边人,找到了她,称自己手上有王林案的侦查证据,并向她索贿。张新分析,相关人士或为“警方内部人士”,“已经先于张某被抓”。 业界人士猜测,刘伟报道中可能援引了警方内部信息源提供的卷宗材料,业内议论认为,依赖警方信息源,这是目前中国新闻业内刑事案报道中常见的手法,尤其是调查报道,更常常要仰赖内部人士。 最近两年官方对媒体的打压中,警媒关系恶化,如果警方翻脸将其内部人提供给记者的材料认定为“国家机密”的话,则记者将面临不小的法律风险。 来源:法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