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0日,中国玫瑰团队临时负责人徐秦率领成员季新华、张占、侯敏玲举牌抗议中共武汉当局非法强迫失踪中国人权观察理事长秦永敏和以涉嫌煽颠批普捕秘书长刘兴联。 中国人权观察理事会代理秘书长徐秦
中国人权观察注册文告(第三十一号)
强烈要求中共当局立即释放被强迫失踪的理事长秦永敏夫妇和被煽颠批捕的秘书长刘兴联
中国人权观察为人权事业在中国良好发展,本着和平转型的诚意,曾四次向中国共产党一党专政制度下的国家民政部申请注册,但民政部均以没有中共同级 别的政府机构同意挂靠为由而无理拒绝。今天12月10日是世界人权日,在中国人权状态严重恶化,异见人士和人权律师及各类人权捍卫者纷纷被捕入狱、被失 踪、被酷刑的当下,中国人权观察强烈要求中国武汉当局立即释放因注册人权观察而被强迫失踪的中国人权观察理事长秦永敏夫妇和被煽颠批捕的秘书长刘兴联! 理由: 1、世界人权法案明确规定公民有结社自由,言论自由等基本权利,有对本国人权发展的监督权利。身为世界人权组织理事会成员国,中国理应率先执行和 维护世界人权法案,理应充分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结社自由,言论自由。中共当局绝不应动辄以莫须有的“煽颠”等罪名批捕乃至强迫失踪要求落实结社自 由,言论自由的公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结社等自由。习近平主席在纪念现行宪法 三十周年大会上承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按照习近平主席的这项承诺,中共 武汉当局对中国人权观察理事长秦永敏夫妇实行强迫失踪的独裁专政手段,和对秘书长刘兴联滥用“煽颠”名义批捕,就是严重“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就“必 须予以追究”! 3、七十年前中共号召中国人民推翻一党专制的国民政府时,承诺中共将还权于民,实行多党执政,新闻自由、结社自由,并将之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如:《新华日报》1944年7月20日社论写道“要法轨和人权被尊重,必须人民自己起来监督官吏,必须实现民主的监察制度。人民一日没有权来监察 政府、特别是下级机关的行动,则人民身体自由的保障,虽重申、三申、四申其法令也是空话”。“要建立法轨、保障人权,必须先使人民有言论的自由。违法犯纪 的事无论大官小官,人民都不能秉笔直书,把他宣布于报纸,则贪顽之徒,不啻得着了保障,而社会舆论便不能表示公是公非······。因之言论自由和人身自 由是不可分开的,我们希望言法轨与人权者同时加以注意”。 又如:《解放日报》1941年11月22日称“国事是国家的公事,不是一党一派的私事。因此,共产党员只有对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的义务,而无排斥别人、垄断一切的权利。” 4、然而,1949年当中共推翻了国民党一党专制获取了执政权后,并没有将权力还给人民,实现民主宪政、新闻自由、结社自由的承诺,而是实行了更 加严苛的独裁专制。所以,目前中国民政部完全受控于一个同样没有在民政部注册的中国共产党一党专制,没有独立的国家民事行政权力。因此,中国民政部不遵守 联合国人权法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理拒绝中国人权观察的合法登记完全是出于维护一党专制的私利,毫无法理根据。 综上:中国人权观察的合法性是受世界人权法案和中国现行宪法保护的、是中国共产党1945年就向所有中国人民承诺的权利。无论中国民政部是否批准 我中国人权观察注册,以关注、揭露、监督中国人权现状和天赋人权保障机制完善为目的,以人权至上、良性互动、全民和解、和平转型为宗旨的中国人权观察的存 在都完全符合人类发展的自然法则和社会法则。中国人权观察及其观察员将一如既往地围绕中国人权现状,对一切组织或个人严重践踏人权事件实事求是地关注、揭 露和监督。这是我们,也是每一个中国公民当仁不让的履职行为和历史使命! 5、中共武汉当局必须严格遵守世界人权法案和当前的中共宪法,否则就是违法违宪,就应当被追究渎职罪。 请看: 他们对中国人权观察理事长秦永敏先生及夫人实施强迫失踪,迄今已达11个月之久!11个月来家属和律师多次去报案寻踪,中共武汉当局均无耻抵赖秦 永敏夫妇是被政府非法关押。但白纸黑字铁证如山:2015年8月26日——武公(国)询字【2015】04号通知不打自招,宣称“我局正在办理秦永敏涉嫌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这是中共武汉当局在光天化日之下给了自己一记响亮的耳光。同一时期,他们还对中国人权观察秘书长刘兴联以莫须有的“涉嫌颠覆国家政 权罪”实施批捕。 试问秦永敏、刘兴联何罪之有? 因为四次组织社团成员前往民政部注册吗?那是宪法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力。 因为12封力图通过公开、平等地与执政党进行保障公民基本人权、民主宪政和平转型问题的官民对话公开信吗?那是每一个中国公民当仁不让的履职行为和历史使命! 事实说明: 中共武局的上述作为,是对世界人权法案的藐视和挑衅,是对中共“依法治国”承诺的背信弃义,是对中国宪法的强奸! 今天,在这神圣的国际人权日,中国人权观察全体举办人和中国玫瑰团队全体成员决定向中国民政部、中共有关当局发出严正声明: 中国人权观察理事长秦永敏、秘书长刘兴联无罪,秦永敏夫人无罪!中国人权观察民间组织合!要求武汉当局立即释放秦永敏夫妇和刘兴联先生!呼吁国际 人权组织、联合国强迫失踪问题委员会介入调查秦永敏夫妇去向,并保留对该案中所有涉嫌反人类罪的组织和个人实施起诉的权利,并要求联合国国际法庭对之进行 公开审判! 最后,中国人权观察全体举办人再次敦促中共政府顺应历史潮流,走下独裁权力神坛,积极推动中国的民主进程,彻底改善中国人权状况,释放所有良心犯,全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共同建立富强文明的中国! 中国人权观察理事会代理秘书长徐秦 2015年12月10日 [博讯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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